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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深圳标准"促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2020年12月23日 18:50  |  作者:刘润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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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深圳市政协发挥“问题”“质量”和“标准”三个导向的作用,创新提案工作机制,促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

以问题为导向,查摆提案工作机制障碍。

进入新时代,深圳市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提、办双方仍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到位、意见建议落实难、“认认真真走过场”等现象。

这些问题带有普遍性。从工作机制上找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评价指标不科学。“意见建议采纳落实率”和“成果转化率”的概念模糊不清,与提案沾点边的工作,都可以理解为对提案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或者称之为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成果。其次是质量责任不落实。比如,提案人常常是就其所从事的行业提交提案,而办理单位则通常是该行业的主管单位,提案人对办理结果的评价容易“网开一面”,“被满意”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

以质量为导向,持续创新提案工作机制。

在认真梳理提案工作机制障碍的基础上,深圳市政协以质量为导向,一年一小步,锲而不舍,努力创新提案工作机制。

2016年,着眼于深入调研。经过梳理提案办理结果,发现了提案办理协商的“空转”现象———没有取得任何办理结果却获得“满意”评价的提案,占提案总数的比例高达10%,还有不少提案的办理结果也乏善可陈。这一年,市政协围绕存在问题“深调研”,努力查摆工作机制障碍。

2017年,着眼于对症下药。探索编制“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将提案的意见建议与办理结果逐一对应起来,使提案写得好不好、办得行不行一目了然,并以适当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和办理单位。这一年,市政协围绕办理结果“下功夫”,积极破解提案工作中的“空转”和“被满意”等突出问题。

2018年,着眼于规范运作。探索创立“清单式提案工作法”,将“清单”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提案人按照规范格式,简明扼要地填写意见建议,形成“意见建议清单”;办理单位按照“意见建议清单”逐条办理,并逐一填报和公开“办理结果清单”。这一年,市政协围绕工作清单“做文章”,探索建立质量优先的提案工作规范。

2019年,着眼于科学评价。制定《提案工作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形成“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提案综合质量”三项指标,由立案审查人、提案人和办理单位分别填报,在各工作环节实时采集数据,并经第三方机构核实。在此基础上,由“提案工作管理系统”自动抓取数据和生成分值,对提案工作质量实现了量化评价。有关数据和分值作为评选优秀提案和先进办理单位的重要依据,清除了凭印象考评的痼疾,增强考评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这一年,市政协围绕评价考核“出实招”,大力推进提案办理工作由“软”变“硬”、从“弱”转“强”。

2020年,着眼于质量标准。联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共同研究制定《深圳市政协清单式提案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形成提案工作的“深圳标准”。这一年,市政协围绕制作标准“求突破”,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深圳市政协创新提案工作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着力完善工作机制的过程。据统计,2017-2019年,平均每件提案促进落实的工作事项,从1.6项提高到了4.27项。

以标准为导向,巩固完善提案工作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经历了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的历史性跨越。其间,“深圳标准”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基于建立工作标准提升工作质量的逻辑,市政协积极探索,引入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形成科学规范、易于操作的提案工作“地方标准”。

《标准》有两个特点:以全国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不搞流程再造,确保提案工作创新符合顶层设计的要求,符合全国政协部署的方向、目标和步骤;委托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从标准技术专业机构的角度,按照“地方标准”的流程和要求制订,再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标准技术主管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权威发布,以“地方标准”的范式,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固化提案工作创新成果。

《标准》对提案工作各环节都提出明确要求:在“清单式提出”环节,要求提案人按照规范的要求,根据“提案格式”撰写和提交提案,“逼迫”提案人聚焦意见建议,简明扼要地撰写提案;在“清单式审查”环节,要求政协组织对照意见建议清单审查提案,突出意见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高提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清单式交办”环节,要求政协组织按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清单,向相关单位交办提案,提高交办工作的精准度;在“清单式办理”环节,要求办理单位按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清单逐一办理落实,确保意见建议条条有跟进;在“清单式督办”环节,要求政协组织会同提案人,对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清单逐一检查督办,确保意见建议项项有着落;在“清单式答复”环节,要求办理单位对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清单逐一答复办理结果,确保意见建议事事有回音;在“清单式公开”环节,要求办理单位在公开提案办理复文的同时,公开提案办理结果清单,其中,办理结果清单为社会大众了解提案工作提供目录式索引;在“清单式考核”环节,要求政协组织对照提案的意见建议清单,根据《提案工作质量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对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进行量化评价,增强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标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全面梳理和整合深圳市关于提案工作的18份规范性文件,《标准》成为提案工作政策的“一本通”;构建“清单式提案工作机制”,将深圳已建立的五项提案工作机制整合到一起,形成明确的工作要求和规范的工作流程,《标准》成为提案工作的“施工图”;由专业机构制定并由权威机关发布,减少提案工作各参与主体频繁变动对提案工作质量的影响,《标准》成为稳定提案工作质量的“压舱石”;完善“提案工作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各项数据和分值,实现提案工作可追溯、可量化考核,《标准》成为促进提案工作的“加压器”;制定“清单式提案模板”和“清单式答复模板”,推广极简的文风,《标准》成为扫除提案工作文牍主义的“清道夫”;制定“清单式提案工作流程图”,以图表的方式,强化提案工作的全流程管理,以清单的方式,确保每一个工作环节都聚焦于落实提案的意见建议,《标准》成为增强提案工作弱项的“强化剂”;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提案委从“大包大揽”向“突出重点”转变,更加聚焦于提供良好服务,成为提案工作的平台搭建者、规则制定者、质量把关者和信息发布者,《标准》成为促进提案委职能转变的“助推器”。

深圳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这个过程中,政协不能缺席,必须积极作为,勇于创新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人民政协制度坚持好,把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好。(作者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提案 工作 标准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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