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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碳中和将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0年12月24日 09:14  |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 凌振国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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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这是继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郑重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及11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时又一次重申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之后,首次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列为新一年度重点任务。

笔者感到,这其中的意义非常重大而深远。

应该看到,我国在“十四五”时期经济开局起步之时、在开启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新征程之际,把“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鲜明地提摆上经济工作议事日程,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十三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这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向全党全国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不仅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立时代潮头,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洞察国际大势的深邃思考,也反映出恢宏的世界胸怀和坚定的、负责任的大国作为和担当。

这样宏伟的中国方案和务实的中国行动,是中国为执行《巴黎协定》作出的重大贡献,也必将为我国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两项光荣而艰巨的目标任务,必须付出艰辛努力。

为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这一重大行动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注重提高专业化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努力成为业务过硬委员,聚焦抓紧制定国家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建言,务求做到一步一步推进,一项一项推动,一年一年奋斗,直至达到既定目标。

对于如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笔者建议,要助力推进、积极支持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地区、成渝经济圈等地区先行先试,按照国家总体目标和行动方案,加快实践并率先达峰。

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重视绿色发展,把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推进能源革命、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消费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统筹起来。

要更加助力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尤其是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推动落实好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执行到位。

要按照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要求,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的污染问题:一是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扎实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动大众货物运输“公转铁”,强化区域性联防联控。二是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抓紧整治化工园区和船舶污染防治等突出问题。三是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抓紧开展受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深化“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和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新要求。

要围绕落实“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求,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思想,以壮士断腕的决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区域治理,努力实现“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新部署。

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顶层设计,立规建制、做好执法执规和检查监督,并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

要积极为地方、基层、企业送政策、送人才、送技术、送方案,做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服务、赋能、保障及科技支撑工作。深度推进跨区域碳达峰、碳中和及生态协同治理,从大气、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整体考虑,优化地区的整体治理格局。

(作者系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驻会副主任)

编辑:秦云

关键词:碳中和 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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