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上,将生命权作为独立的人格权加以确认,并通过人格权与侵权法予以保护,具有以下几方面意义:(1)宣告生命是最高的法益;(2)确立生命权优先于其他人格权的规则;(3)有利于强化对生命权的救济;(4)有利于明确有关机构和个人的义务和责任;(5)有利于将对生命权的限制法定化。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生命 民法 保护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