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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公寓“爆雷”,莫误伤租户征信

2021年01月18日 09:49  |  作者:顾夏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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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租公寓模式火爆。但近期“蛋壳公寓”爆雷事件也引发了民众对这类长租模式的担忧。目前,全国有22%的长租公寓相关企业出现过经营异常,近5%的相关企业曾受到行政处罚或有过严重违法行为。同时,“蛋壳爆雷”事件也让“租金贷”类金融产品浮出水面,其隐藏的风险已经对金融市场甚至社会稳定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在租赁长租公寓的群体中,使用“租金贷”的比例很高。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前9个月,蛋壳公寓使用“租金贷”的租客占比分别为91.3%、75.8%和67.9%。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长租公寓引导使用“租金贷”,类似使用“租金贷”返房租这类广告宣传较多。二是北上广等大城市房租压力大,青年人手头紧张无法支付长期房租。三是长租公寓与部分小型金融机构“合作”,诱使青年人选择这类金融产品以套取现金流。在此背景下产生的“租金贷”产品,由于长租公寓爆雷,大大加剧了租户的经济负担。

长租公寓一旦出现现金流断裂的情况,租客不但会面临出了房租但无房可住的局面,更要背负一笔个人贷款。若出现租客未按时还款的情况,租客的个人征信会受到影响。暂时在部分借贷平台申请个人征信保护,保护期可至2021年3月底,在此期间不还租金不影响征信。但在这个经济寒冬,3~4个月的缓冲期很可能仍然会让大部分人无法还贷,从而影响征信。

为此建议:

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对长租公寓等使用金融衍生产品的行业监管要纳入事前监管,做好前置应急预案。对参与租赁类金融产品及长租公寓进行备案,对租户进行风险提示。对长租公寓现金流进行监管,对盲目扩张的长租公寓进行警示提醒;规范金融机构的相关行为。

明确“租金贷”等金融产品的归属性质。尽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租客与金融机构的《贷款合同》属于独立的法律关系,金融机构履行其放贷义务的情况下,租客应当继续履行其还款的义务,即便《租赁合同》解除亦不能作为其拒绝还款的抗辩。但是“租金贷”以租户名义进行借贷,但是究其本质已脱离了单纯的租赁关系,因此考虑实际情况,要重新对该条款进行补充解释。

暂停对无力偿还“租金贷”业务征信影响。对于确因长租公寓跑路导致租户损失租金并无法在租期内享受已租房源的租户予以解绑征信影响。设置延长还款日期,在延长日期内还款的用户不予登记逾期还款记录。

(作者单位:九三学社江苏省南通市委会宣传部)

编辑:何方

关键词:长租公寓 征信 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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