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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回应|司法部副部长刘炤

2021年01月26日 12:32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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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出的“政策多变、标准多变,新老政策、部门间政策不衔接”问题,涉及司法部工作有两项:一是司法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承担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任务。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下一步,司法部将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和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工作力度,对问题及时处理。

委员提出的“建立企业家容错机制,对因缺乏经验、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现的轻微违规,帮助纠错改错,首次免罚或轻罚”建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我国多个地区制定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清单。2020年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司法部牵头在全国推广自贸区探索的免罚清单做法,这次人大常委会修订行政处罚法也增加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下一步,司法部将研究起草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明确推动包容审慎监管等内容。

委员提出的“齐心协力共同打造‘应付尽付’的营商环境”建议,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经国务院审批后,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一步将继续立足职责,采取措施,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迈向深入。

委员提出的“规范涉企检查”建议,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制度机制,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行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下一步,司法部将研究起草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起草工作。

委员提出的“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议,司法部将采取举措:一是在立法工作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理念,针对性开展制度设计。二是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三是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试点和改革,及时按程序做好法律法规调整授权工作。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五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六是加快推进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

编辑:王亦凡

关键词:司法部 执法 营商 环境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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