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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从境外将台湾犯罪嫌疑人押回大陆

2021年02月20日 09:00  |  来源:中华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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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孙晴:

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庭审结束,已是凌晨1点。

一个被告,九项罪名,二十五起事实,十亿金额。被告否认全部指控,连续三天出庭,庭审时间总长39个小时。

对于孙晴与办案组成员来说,这又是一场“攻坚克难之战”。


孙晴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所管辖案件,涉及财经、证券、税务等专业领域,多是数额大、影响广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从检二十五年来,在摘录卷宗、调查取证、去看守所提讯和出席法庭的严谨忙碌中,孙晴与同事历经无数夜晚阅卷的灯光、一次次迎难而上的“战斗”,办理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她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和嘉奖,获得“北京市先进工作者”“首都劳动奖章”等荣誉。

件件“铁案”彰显着孙晴执法为民、专业立身、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职业操守,也凝聚着她爱岗敬业、勤学实干的奉献精神和善于作为、勇于担当的检察情怀。

“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每次出庭时的这句话,已成为她心底最骄傲、最神圣的誓言。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您的快递未查收……”

“您个人信息已泄露,如需报案,请按*键……”

“您涉嫌经济犯罪,需提供财产明细,请按#键转接检察院……”

2014年至2016年间,身处印度尼西亚、肯尼亚的电信诈骗集团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医保局工作人员、公安局及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等身份,通过群发“语音包”等电信手段远程诈骗我国居民,金额达数千万元。

2016年4月13日,7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从境外押解回国,其中首要分子和一半以上的骨干成员来自中国台湾。

这就是著名的“4·1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

“该案是我国首次从境外将台湾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案件,备受社会各界甚至国际社会关注。”孙晴说。

2016年11月2日,由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4·13案件”正式移送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审查起诉工作。在上级支持指导下,市检二分院立即启动专业化办案模式,依托金融检察、网络与电信犯罪检察等专业化优势,组建精英公诉团队,成立“4·13案件”公诉组。孙晴便是专案组负责人之一。

由于该案涉及跨境取证、远程作案、犯罪工具被部分损毁、电子数据来源有待证明等问题,办案难度可想而知。“一定要把案件办好!”这是孙晴与专案组成员的共同信念。

自此,专案室灯光常常亮到深夜。由于该案犯罪手段具有远程、非接触性等特点,案件新型疑难、专业性强,在检察长和市检二分院团队支持下,孙晴与公诉组成员充分发挥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专业化优势,迅速审阅全案卷宗400余册,言词证据1000多份,同时对所有电子证据、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一一审查。

“在这起案件证据体系中,最关键的是从肯尼亚扣押的海量电子数据,”孙晴说,“如何保证证据提取、固定等程序的合法性,成为案件审查一大重点难点”。

专案组对证据审查极其严格,“不因办案时间紧迫而降低证据标准”。早在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之后,专案组便立即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工作,第一时间了解案件侦查情况,就涉外电子证据提取、被害人的核实确认、需补充侦查事项,以及证据标准等问题,与侦查人员进行多次沟通。

为确保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专案组会同侦查人员共赴国家信息中心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就涉案笔记本电脑、硬盘等设备,以及提取的电子数据鉴定等问题,深入沟通,并根据案件审查情况,引导侦查机关再次对出入境记录等关键证据予以调取,最终形成补充侦查卷21册,为案件依法审查和提起公诉奠定坚实基础。

“在半年多时间里,我们在电子数据上花费大量精力,做了很多细致工作,力求电子证据‘严丝合缝’。”“4·13案件”公诉组成员、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谢莉说。为确保电子数据审查更高效、更有针对性,她与孙晴曾去外地出差“取经”。“途中,孙主任不慎受伤造成膝部韧带撕裂,但在案件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她依然坚持带伤加班,这种敬业精神让我们深受感动。”

“在公开开庭现场,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孙晴说,“无论是在交锋中酣畅淋漓,或是留下遗憾,都不可能再复制,需要精准预判、妥善应对庭审中出现的情况。证据标准能否经得起法庭质证、交锋的考验,非常重要”。

正是这种对案件的严谨执着,让专案组成员“不放过蛛丝马迹”,在对从肯尼亚窝点扣押的电脑、硬盘及提取的电子数据进行恢复的过程中,他们发现特殊“返乡订票记录单”,使该组织在印尼窝点行诈的另外11名犯罪嫌疑人相继浮出水面,并被缉捕归案。

讯问犯罪嫌疑人整整三周,制作笔录200余份,撰写审查报告10余万字,拍摄上千张证据照片,精心准备数百张PPT示证稿……2017年7月18日至20日,在公开开庭现场,公诉人运用多媒体形式出示从境外诈骗窝点起获电脑中提取、恢复的Skype聊天记录等证据,既清晰有力指控犯罪,又保证庭审流畅有序,提高庭审效率。

在确凿证据面前,全部被告人认罪服法,并均在最后陈述阶段向法官、检察官、被害人表示忏悔,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通过司法办案过程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向被害人表示歉意。部分台湾被告人表达对大陆司法机关办案和审判公平公正的感受。旁听的国台办领导表示,该案充分体现“司法自信”。

最终,案件一审宣判,张凯闵、林金德、张家祥等8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等相应刑罚。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在孙晴看来,“该案依法查处,为我们今后办理此类案件积累宝贵经验,也彰显国家依法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努力和决心”。

孙晴(右一)与“华赢凯来”案件公诉团队

“4·13案件”成功办理,中央政法委称为“我国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标志性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件。


办的不仅是案件,也是人生

“4·13案件”是北京市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严惩经济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典型,也是孙晴作为一名检察官的工作缩影。从检25年,她就是这样在经济犯罪大要案办案一线磨砺成长,见证检察办案不断走向专业化、精准化发展之路。

“第四检察部前身为公诉二处,以往主要办理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孙晴长期坚守在办案一线,曾办理过一系列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如黑龙江省原省长、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等省部级干部受贿案,备受社会关注的原铁道部、国家信访局人员职务犯罪系列案,“央视大火”系列渎职案,原国家食药总局医疗器械许可司司长童敏、昌平区原区委书记佟根柱等人受贿案等。

随着北京市检察改革不断深入和细分,2004年,市检二分院成立全国首个金融犯罪办案组,后又成立金融犯罪检察部(现更名为第四检察部)。这是全国第一个分院级金融检察专业化办案部门,以办理重大金融犯罪案件为特色,先后办理“中科创业”操纵证券市场案、“股市黑嘴”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案等,均为全国首例,在检察专业化上走在全国前列。

金融犯罪案件属于“高精尖”“高智商”犯罪,办理起来“非常棘手”,需要检察官“斗智又斗勇”。

“我们办理的案件,嫌疑人和被告人往往具有较高学历和专业背景,很多都是金融博士,反侦查意识和能力较强,随着相关行业监管手段不断升级,犯罪手段也更加隐蔽。部分嫌疑人甚至案头都放着判例。”孙晴说,在与他们交锋和还原案件事实过程中,如果不能以专业回应专业,很难使他们真正认罪服法。

工作之余,她积极学习掌握金融、财税、犯罪心理等多方面、多学科知识。

以她办理的基金经理李某老鼠仓交易牟利案为例,在办案过程中,有着金融博士背景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认罪,并在接受调查之初就将作案电脑丢弃,导致其操作涉案证券账户的直接证据灭失。

孙晴没有放弃,她对调取的账户操作信息进行横向、纵向细致梳理,在海量操作信息中找到下单电脑MAC地址和数十次交易的IP地址作为突破口,将它们与嫌疑人两年间出行轨迹以及公司配发电脑的配置记录进行一一比对,犯罪被清晰还原。期间,为一个专业问题,她曾连续数晚“泡”在图书馆里,多次走访专家,虚心求教,“较真到底”。最终,她在法庭上从多个维度进行充分举证和缜密分析论证,被告人李某逐渐陷入沉默,在两天庭审即将结束时选择当庭认罪。

2017年,市检二分院团队办理的张某未公开信息交易案,是北京市作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证券犯罪案件。

“作为中国司法实践的制度创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有效节约司法诉讼资源。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必须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孙晴认为,这在有效防止冤假错案风险的同时,也对检察官取证提出更高要求。

2020年,由孙晴带头办理的某证券公司副总裁吴某某内幕交易案,被评为北京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正是与此案扎实的证据基础、全额追缴赃款以及充分释法说理密不可分。

参与该案的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卢楠认为,该案指导意义在于,“一是充分利用批捕等职权,全面引导侦查取证,二是依法认定量刑情节,减轻处罚于法有据,坚决保证罚当其罪,三是证据开示与释法说理相结合,保障被告人自愿认罪,确保案件办理效果”。

一次次庭上交锋中,孙晴和团队的严谨与专业让被告和辩护律师“心服口服”。曾有辩护律师在庭后上前询问:“你们是不是有证券从业经历?”

“法律是人文科学,很多理念规则需要真正吃透、深刻体会,再与现实相对照。我们广泛涉猎金融专业相关知识,但这只是辅助手段,需要结合证据具体细节反复印证,形成有力证据链条,坚定我们内心的司法判断。”孙晴说。

在她看来,作为检察官,面对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本身,更可能关系着一个人的自由、名誉甚至生命,她坚持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信条,严谨、审慎、执着已融入血液之中。

在一个与争夺采矿权相关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侦查单位认定涉嫌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孙主任在审查之后发现种种疑点。她不仅充分听取嫌疑人的辩解,还深入到案件涉及的南方某省少数民族自治州大山深处交通极为不便的矿山实地取证,并走访县、州两级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实这是一起典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案件,案发原因是由于中间人对报酬不满而以刑事报案来泄愤。案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魏琨说。

多年办案经验使孙晴深刻感悟,刑事案件所涉及的罪与罚,不光关系到人身自由,还关系到家庭与命运。一个个陌生的名字,仅仅是她办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但对于每一个人而言,又是足以改变他们一生轨迹的大事。无论应对多么复杂的案件,她始终坚持以法为剑,秉持正义,用坚毅和温情书写检察官应有的情怀与信仰。“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也是别人的人生。”

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活跃和经济形势变化,非法集资类案件呈现大要案集中爆发、向金融领域深度渗透等特征,金融风险防控任务艰巨。

“4·13系列案”庭审现场

“第四检察部近五年办理的案件中,涉众型案件超过百件,涉案金额过亿的特大非法集资案件就有38件。”孙晴说。


其中,2018年,由孙晴带领办理、以闻名中外的“巴铁”项目为名进行集资诈骗的“华赢凯来”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近百亿,是近年首都“线下”非法集资规模最大的案件,在全国具有判例意义。

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白丹青等人租赁北京市东城区银河SOHO大厦,先后在全国成立数十家公司,以华赢集团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公开进行虚假宣传,谎报公司实力,隐瞒自融资、自担保情况,以投资地方公共设施、房地产、高科技“巴铁”等项目为名,借用债权转让、私募基金、出手原始股等形式,通过线下、线上两种途径,诱使投资人签订协议,承诺还本付息和高额回报,先后吸收6万余人资金95亿余元,至案发,造成3万余人损失48亿余元。

“该案规模庞大、非法集资手段复杂。”孙晴说,“单是实体卷宗就有2500余册,电子数据量更高达4.5TB”。

时间紧,任务重。在专案组成员卢楠看来,高压工作之下,孙晴总是能够直击要害,“举重若轻”。“如同奔赴战场,孙主任作为‘将领’,特别善于‘排兵布阵’。她能在短时间内根据专案组成员各自优势,迅速将工作分配得井井有条,让每个人在案件中发挥最大作用。”

制定每天工作计划、汇总各方工作、提讯犯罪嫌疑人、撰写起诉书……孙晴带领专案组攻坚克难,从庞大证据体系中抽丝剥茧,形成有力证据链条,认定白丹青等人的诈骗故意行为。

“在办案同时,孙主任耐心接待大量来访群众,进行细致释法说理。由于他们挽回损失心切、法律常识不足,释法说理工作往往进行得十分艰难,常会占用休息时间,但她毫无怨言,用诚恳态度和专业作风,赢得大家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卢楠说。

在“华赢凯来”案件庭审期间,专案公诉组针对案件证据数量巨大、待证事实庞杂、法律适用争议大、被告人认罪态度不一等情况,积极创新出庭指控模式,精心准备详尽庭审预案和多媒体示证文件。

“我们将分组示证与综合论证相结合、阐述事实与证明犯罪相融合,分层级系统展示与重点人员、重点事实详细展示相配合,辅以PPT生动展示,既避免冗长重复,又完整呈现案件证据与事实,实现向合议庭指控犯罪、对被告人法治教育,对旁听人员开展法治宣传三个效果的统一。”孙晴说。

整个庭审过程,公诉组在组长孙晴指挥下,牢牢掌握庭审进程和节奏,稳步推进、配合有序、应变及时。“与以往类案相比,庭审效率大大提升,庭审效果获得各方好评。”卢楠说。

在孙晴看来,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追赃挽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十分艰巨。每一件非法集资案件背后,往往波及成千上万个家庭。案件办完了,如何真正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成为她与团队最关心的问题。

“据统计,平均每一件非法集资案,我们会接待群众来访10-20次,接待群众咨询几十至几百位,有时候一个电话要接几个小时。”这其中又多为缺乏辨识能力、希望通过所谓“投资理财”为晚年生活增加保障的老年人。他们最关心的就是:“我的钱还能回来吗?”

孙晴回忆:“有一位大爷腿不好,但每次都坚持拄着拐杖来找我们。他告诉我们自己当年从大山深处走出来参加工作,晚年子女不在身边,退休金不多,看到骗子宣传的农业投资项目,想着既能帮助乡亲们,又能给晚年生活增添一点保障,结果被骗得血本无归。”

看着他们的苍苍白发,孙晴感到很心痛。她和同事们积极通过法律手段回应群众诉求,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努力追回群众血汗钱、养老钱,2016年至2020年,共追赃挽损1.5亿余元。“比如傅某诈骗案等系列案,前后历时六年,我们始终没有放弃,积极引导侦查,收集赃款流向线索,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通过不懈努力,终于追回价值3300余万元的涉案财物,返还给被害人。”

然而,孙晴深感“仅凭事后刑事追究是十分有限的,对于非法集资犯罪,事前防范比事后治理更重要”。她与同事们尝试依托司法办案,积极延伸检察职能,融入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形成“办理一案、帮助一线、教育一片”工作格局。通过检察开放日、深入社区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她们开展“十进百家、千人普法”等法制宣传活动,举办金融检察讲堂47次,积极防范金融犯罪。

一件件非法集资案件落槌宣判,但追赃挽损、释法说理、追捕漏犯的脚步,一刻也不曾停歇。

孙晴(前排右三)与第四检察部同事合影

孙晴说:“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我们首都检察官责无旁贷。”


努力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B型血、射手座,在同事眼中,孙晴阳光开朗、性格豁达,是一个“非常具有工作艺术跟生活艺术的人”。她爱看书、听音乐,有时还在朋友圈展示厨艺,“将事业和家庭平衡得很好”。

“按说我的性格该去搞文艺,结果却爱上法律,成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孙晴笑着说。

从检道路上,在一件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中磨砺成长的同时,孙晴也带出一个能打硬仗、务实专业的优秀青年团队。采访中,她屡次提及,“案件办得好,功劳在于领导支持和团队协作”。

“部门年轻人学历高、专业素养高,个个都是能独当一面的精兵强将。”提起团队,孙晴语气里透露着骄傲。“我们办的案件很烧脑,有时晚上睡不着觉,反复琢磨一些细节。其实很累,但我们都引以为傲。”

孙晴对业务标准要求非常严格。她认为,办理案件要穷尽证据之后,力求得出一个正确结论,因为每个案子背后都是人生。

谢莉记得,有一天下班后,她接到孙晴电话,说“拿到案件中一个关键证据”,而这个证据可能会影响案件定性。两人又返回单位,就证据各种细节反复梳理、讨论,甚至激烈争论,不知不觉讨论了近5个小时。“孙主任平时工作状态就是这样,她一直强调要对证据负责、对案件负责。”

“有时为一个不起眼线索,孙主任也会锲而不舍地寻找取证突破口。”魏琨说。孙晴曾带领办案组办理一个涉案金额上千万的诈骗案件,通过审查发现幕后主犯被侦查单位遗漏,为此会同侦查人员出差奔波数千公里,将该主犯追诉到案,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工作中,孙晴还注重结合办案实践,对经济犯罪新特点、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总结类案规律,顺应司法改革要求,立足全市金融检察品牌部门职能定位,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发展路径。

她先后在《人民检察》《北京政法内参》等发表多篇调研文章,撰写的《网贷平台融资的犯罪规律分析与司法应对》在第六届金融检察论坛获一等奖,主持完成《北京市检察机关近年办理的金融诈骗案件实证研究》《进一步加强金融检察专业化工作的调研报告》等多个重点调研课题,主持拟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规范》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出版专著《金融犯罪公诉样本》,数次为“两高”相关司法解释草案提供来自一线的专业意见。

孙晴获评“北京市先进工作者”

芳华无悔铸检魂。从青葱年华到早生华发,25载岁月见证孙晴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与忠诚。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我感到无比自豪。”孙晴说,“未来道路上,我将不忘初心,坚守法治信仰,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刘红色

关键词:案件 孙晴 证据 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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