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审议法律草案、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草案53件

2021年03月08日 16:47|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8日电 3月8日下午3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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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栗战书

各位代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容应对世所罕见的风险挑战,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世界瞩目、可以载入史册的答卷。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必将激励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上!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有效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10个月,常委会认真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审议法律草案、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草案53件,通过了其中的30件;听取审议35个报告,检查1个决定和6部法律实施情况;决定批准或加入条约7项;审议通过39个任免案,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59人次。

常委会工作最为显著的特点是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法治建设的呼声期盼,紧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的法律需求实际,加强立法和法律监督,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好围绕中心和大局、更好服务国家和人民。例如: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坚决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助力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三农”立法工作;持续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法治力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为适应国家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支撑;积极回应社会治理领域热点问题等等。这些工作,落实了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