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呼吁加强监管规范人脸识别保护个人数据

2021年03月10日 19:01| 作者:孙金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 日电(记者 孙金诚) 近段时间,“蚂蚁呀嘿”的动态照片在朋友圈流传,开心之余,不少人也担心人脸识别作为密码的安全性。一次“刷脸”终身危险是危言耸听吗?我们又该怎么保护自己的“脸”?

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交了关于《规范人脸识别信息采集,保障公民权益》的提案,建议推进人脸识别生物信息专项立法工作。

“人工智能对建设科技强国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义十分重大,人脸识别技术在交通、治安、疫情防控等方面已成为各级政府的好帮手。”作为该提案的执笔人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于欣伟表示,但现实中,人脸识别技术已出现大量被滥用的情况。目前,很多组织、单位随意收集人脸数据,数据滥用与泄露的可能性急剧上升。“这样的技术应用态势不仅威胁着公众的个人信息安全、违背‘科技向善’的初心,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隐患。”

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现行法律已就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规定,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然而,面对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法律显然还没有“长出牙齿”。

民革中央调研认为,这些采集的人脸数据在存储、使用等方面明显缺少公共规范管理,存在失控风险。“一旦泄露即终身泄露,即便维权成功也难以恢复原状,甚至会导致严重的社会与经济后果。”于欣伟补充道。

如何防止大众因为滥用的人脸识别而“丢脸”,泄露个人信息?民革中央建议,推进人脸识别生物信息专项立法工作,制定商业机构对人脸识别信息数据的摄制、采集等程序,明确权责和使用范围,在把握底线的条件下促进人工智能行业稳健成长;明确专门部门统一承担人脸识别系统的审批与监管职能,设立人脸识别项目审批程序,为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生活场景应用层面设立行政管理职责。

此外,民革中央还建议,各地尽快制定集中整治计划,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查、市民举报和公安核查等程序,对未经过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安装人脸识别信息数据采集设备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设备拆除及数据销毁。


编辑:鲁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