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进委员提案呼吁:避免在线教育风险隐患

2021年03月11日 16:26|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张春莉)2020年,在线教育行业在疫情的催化以及资本推动下快速发展。受疫情影响,线下教育培训机构无法提供服务,从而为在线教育发展提供了机遇。

“然而,由于短时间里在线教育需求激增,导致一定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在企业方面,为了抢占市场先机,有可能部分企业会出现牺牲短期效益获取成长空间、‘烧钱’、无序竞争等现象,使得少数头部企业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中小企业生存空间遭到压缩,缺少试错的成本又缺少成长的时间,从而面临竞争风险。”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副主委马进针对当前在线教育存在的风险隐患,从企业与用户两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

他认为,很多在线教育企业实行“预付款”制度,存在“爆雷”和“跑路”等风险;有的企业为了优化服务和保护客户信息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技术更新,又存在创新失败和客户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在教学过程中,教材、视频或其他教学资源的使用、产品的研发可能会涉及知识产权的风险。在用户方面,一旦企业出现“爆雷”或“跑路”,用户则面临巨额的资金损失风险;其次是用户在线教学平台的甄选和转换会影响教学的连贯性和成本;第三是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部分企业夸大培训效果和师资力量,存在教学质量风险。

针对上述在线教育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他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加强市场准入,提高行业壁垒及规范性。 制定在线课外教育机构准入规范,要求在线教育机构向省级主管机构申请办学许可。严格培训机构的审批要求,严格控制学科类课外培训机构的教学条件及教学内容、教材不能超前。并制定在线平台教师资格证制,要求在线教育平台对教师资格信息进行在线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抽查公式、教师与证件匹配程度。

第二、建立企业备用金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实现第三方监管 。设置30%比例的企业备用金制度。将备用金放在企业账面上,设置政府和企业共同监管账号,一旦企业出现财务风险,备用金取用受限。建立预付费第三方支付平台监管模式。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教学进度、服务内容,按月、按课时划拨结款。在第三方监管服务平台上准确、完整地填报上一季度预收资金支出情况等信息,不得隐瞒或者虚报。

第三、限制预付款的比例、时间和应用范围 。在线教育平台机构一次性收取学费不得超过3个月,不得拆分合同。对1万元以上的大额预付款,建立“退费险”制度。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培训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员工待遇,学费收入不得用于投资。企业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告示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第四、推行规范合同。 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逐步普及电子合同在线签约登记制度,做到合同可溯、可查、可依。书面合同应明确培训项目、课程内容和课时数量,还须有教师资格资质、教学培训地点、设施设备、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经营者违反约定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或者感到培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消费者都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还相应费用以及依法得到相应赔偿。网站首页公示或者向消费者提供预付式消费业务章程,公示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使用范围、预收资金用途和管理方式、余额查询渠道、退费方式等内容。

第五、对恶意竞争及失信企业进行惩戒。 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线教育企业,纳入白名单,在政府网站或教育部门官网上,公布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出现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将列入黑名单;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负责人5年内不得进入行业,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编辑:王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