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赵雯呼吁

遏制垄断,对超大型数字经济混合经营体必须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2021年03月11日 16:56|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张春莉)“网上超大型数字经济体,经过十余年的创新发展、兼并扩张,成功打造了‘围绕电商核心业务及支撑电商体系的金融业务,以及配套的本地生活服务、健康医疗等,囊括游戏、视频、音乐等泛娱乐业务和智能终端业务的完整商业生态圈’。在互联网上一个包括核心商业、云计算、数字媒体及娱乐以及创新业务,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支付服务和金融服务的数字经济体已经建立。”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赵雯表示。

她严肃指出,这些曾经是惠民、便民的新业态、新模式,随着数字经济体的日益做大,私人资本野心日益扩张,不但借用债务证券化疯狂圈钱、违规套利,还以金融科技服务创新之名,利用其所掌控的海量数据和先进的算法,将信用评估与放贷业务紧密结合;线上大数据杀熟、快速贷款与定向推介、诱导消费紧密结合;线下挤压实体零售商与迫使制造商降价紧密结合;迅速成为业务覆盖全价值链,信息、数据、评估,生产、销售、物流,推介、贷款、消费通吃,企图谋取超高利润、全面垄断市场的庞然大物。在监管主体模糊的金融创新灰色地带,疯狂扩张,野蛮生长,已成为以科技创新的名义,融网上销售、金融信贷、数字技术于一体的超大型数字经济混业经营体,不可遏止地走向垄断。他们利用网上信用放贷透支年轻人消费、公司上市造就大批亿万富翁等做法,必将引发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对网上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带来范围极广的危害。必须加强监管、遏制垄断,趋利避害、规避风险。

为此,赵雯建议:一、 现阶段,借鉴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成功经验,借鉴美国依据《反托拉斯法》拆分标准石油公司和AT&T公司的实践经验,对超大型数字经济混业经营体,拆分并实施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

二、 通过拆分,实施严格的分业经营。将信息数据及信用评估由政府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经营,放贷业务与电商业务,各自独立。同类业务,线上线下,税负相同,公平竞争,分业监管,规范经营,以期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垄断的土壤。

三、 通过分业监管,提高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实时性和有效性。随时关注、及时防止、严厉打击超大型数字经济混业经营体之间“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垄断行为,保护中小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编辑:王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