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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网红

2021年03月15日 15:55  |  作者:边巴拉姆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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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原来可以不必是人。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讲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大会堂里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这项制度是说,被追诉人真诚认罪认罚,努力获得被害人谅解,从而获得国家的宽恕,得以从宽处罚。这相当于把“对抗性司法”转化为“恢复性司法”,一定程度上修复了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从而达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据悉,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总提出数的73.5%,法院对确定刑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为96.3%。这项创新性制度,既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又显著提升了刑事诉讼效率。

深思一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本质,是在刑罚的“惩恶”基本功能之中,更加注重激发“扬善”的作用。人性有恶也有善,“明明德”以唤起人们的良知,对被追诉人同样也是适用的。这样看,这项制度实际在“法治”和“德治”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法律是有温度的,人类社会的法理情从未割断过。

网红者,能入眼入脑入心者矣。

难怪,人们纷纷在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这几年刑事司法界的“网红”。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南亚研究所所长)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网红 司法 红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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