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三十三)
家事代理
在日常生活中,由丈夫或妻子一方代为处理的家庭事务,其行为后果对家庭成员产生共同的法律效力及后果,视为家事代理行为。夫或妻一方因为履行家事代理行为产生的负债,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060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家事 一词 解丨 代理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