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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叶青:

为“一带一路”沿线企业在A股上市留“门”

2021年03月23日 09:44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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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越来越强。截至2020年底,外资持续3年保持净流入,境外投资者持有A股资产突破3万亿元。

外资来了,外国优秀公司也要有个位置。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支持外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债券市场融资。

但截至目前,外资企业在A股上市进程难如人意。

“一个原因是相关条例细则不够完备。”在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叶青看来,外资企业的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已在我国上市的外资企业大多为外资参股企业,主要探索的是外资跨国企业将中国业务整合后在A股上市发行,这些企业的业务主要在国内,参照国内企业上市程序。对于业务在国外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外资控股企业上市,我国没有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

“还有个问题,我国A股上市门槛高,手续复杂,时间较长。外资企业要想在A股上市更是难上加难,有的外资企业在筹备上市期间,就因为各种变数中途放弃了。”对此,叶青颇有感触。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往来更加密切,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也不断增强。因此,叶青建议,试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质企业在我国A股上市,积极拓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企业的融资渠道,为国外优质企业到我国融资“留个门”。

“首先应当明确外资企业在我国A股上市的法律地位。”为此,叶青建议,对外资企业按照业务范围的不同进行明确界定,对不同类型的外资企业在A股上市进行清晰定义。同时,修改现有的A股上市相关法规,从根源上理顺上市和监管环境。如果现有法规无法改变,则应对外资企业上市所涉及的与现有法律制度、治理结构上的差异和冲突做出足够的预判。比如后续的监管、信息披露、财务报表、执法乃至文件翻译等都需要统筹考量,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或指导意见。

叶青同时建议,建立试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企业在我国A股上市的准入名录。优先将科技创新型企业和规模较大的制造业企业纳入名录,对试点企业的上市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上市提供具体指导,简化审批流程,缩短上市时间。

此外,要建立完善的持续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的核心是信息,投资者依赖正确及时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证券市场依靠真实有效的信息正常运转。建议借鉴欧美发达证券市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外资企业国内上市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叶青这样说。  

编辑:秦云

关键词:A股上市 一带一路 沿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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