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一解丨字里行间读懂《民法典》系列(三十四)
亲子关系异议确认
指对有异议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确认。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该条第2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可见,可以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主体包括父母和成年子女。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亲子关系 确认 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