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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典互动㊳丨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意义

2021年04月25日 14:5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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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民法典继承编的主要亮点之一,设立遗产管理人制度有何意义呢,看看委员们怎么说。


甲委员


民法典正式首次确立我国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基本内容。这一规定填补了原继承法的空白,明确遗产管理人的产生路径、争议解决程序、职责内涵、过错责任的承担以及报酬请求权,实现遗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在避免遗产毁损、保证遗产安全的同时,贯彻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乙委员


事实上,遗产管理人的概念早在2001年制定的信托法就有涉及,2008年出台的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2017年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也有相关内容规定,但均未对遗产管理人作出定义。原继承法中仅有遗嘱执行人与遗产保管人的概念,规定公民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因此,在民法典之前,我国法律中不存在遗产管理人制度。部分规定中提及“遗产管理人”,但规定比较零散。民法典对遗产管理人制度进行了较为完整的规定,既填补现有法律的空缺,也能更有效地衔接其他制度。


丙委员


民法典出台以前,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遗产管理人的身影,并带来了一个问题:遗产管理人是否为遗嘱执行人?比如,2014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孙玉妹与孙国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 , 由于被继承人在遗嘱中仅使用了“管理”而非“执行”或类似意思的词语,导致双方对“管理人”是否遗嘱执行人的分歧。实际上,民法典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也是吸纳了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建议,根据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所规定的一项新制度。


丁委员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设立,有利于更好地调整遗产继承中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解决法律实践中难题。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人们所拥有的财产及财产种类不断增多,财产形式也日益丰富,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房子、车子和存款,出现了股票债券、虚拟财产、知识产权以及各种形态的其他投资权益等纷繁多样的财产和权益。这些新的财产和权益涉及的利益关系远比传统财产关系复杂,往往伴随或夹杂着的家族关系,也关联诸多外部因素,不仅对财富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也为遗产继承带来许多新的舞台。民法典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实际上是立法对新时代、新挑战的新回应。


戊委员


应该看到,社会发展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我国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遗产的合理分配问题更加受到重视。很多人的继承观念深受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影响,在父母双方都去世后才会对父母的遗产进行分割,导致在父母一方死亡至另一方去世前,存在一个较长的遗产处分“空窗期”,遗产被侵害或损害的风险始终存在。


已委员


另外,根据红十字总会调查数据显示,排除不可预见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死亡,我国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超过 800 万。这种毫无征兆的死亡人数庞大,遗留下来的财产处理问题也是相当困难和复杂。还有,非婚生子女的大量存在也导致家庭结构、继承人情况进一步复杂化。


庚委员


还有,遗嘱的存在形态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现代社会中,随着立嘱人经济条件和情感因素的变动,可能会在不同时期订立不同形态、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一旦这些遗嘱出现在同一继承事件中出现,极易引发继承纠纷。这样的纠纷,并非凭借遗嘱或者继承人内部协调就能避免或化解。因此,有必要选任专门的遗产管理人。


辛委员


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构建是以遗产管理为核心,通过在立法上对行动宗旨、选任资格、行为限度以及适用情形予以必要的规定,确立了管理行为的边界。遗产管理人通过协调遗产处理,可以达到任何继承人单独行动所无法实现的遗产顺利分配的目的,这是民事继承法律制度的重要发展。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遗产 管理人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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