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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检察机关多元救助温暖"事实孤儿"

2021年05月08日 15:10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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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5月7日(通讯员 张莉莉 丁娴 记者 刘浏)为持续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救助工作,浦口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并借助社会力量,帮助因案致困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送去司法关怀和检察温暖。

张某今年十一岁,目前在浦口区就读小学五年级,父母虽早年离异,但一直共同抚养张某。现父母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张某成了一名“事实孤儿”。

在得知父母的事情后,张某经常因思念父母半夜哭醒,原先优异的学习成绩下滑十分严重,月余时间已经从名列前茅下滑到了班级倒数。案发后,张某年逾六旬的外婆从外市赶来照顾张某的日常生活,但其目不识丁且年事已高,更无劳动能力,每月只能靠几百元的农村养老保险勉强维持生活。张某与外婆现暂住在其父母早前租住的房屋内,房租只预缴到今年10月,因为无力继续支付房租,祖孙二人即将面临无处落脚的巨大困境。

浦口区检察院依托内部协作机制发现该案,并集中控告申诉部门和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优势开展联合救助。一方面,控告申诉部门走访张某家中了解生活困难情况,发现张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现场立即帮助其办理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手续;另一方面,未检部门依托与民政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主动将该案线索进行转介,协助申请“事实孤儿”基本生活补贴,缓解张某及其外婆的生活窘迫状况。

救助金解决的是燃眉之急,帮助“事实孤儿”检察机关还能做些什么?为进一步凝聚多方力量,形成救助合力,浦口区检察院向张某所在学校、社区通报了张某的情况,并围绕如何保障被救助家庭生活、如何关爱张某身心健康、如何使用和发放救助金等方面,共同会商关爱、救助方案。在听了张某的情况后,学校表示将在可能的范围内就其学杂费进行减免,依托学校资源开展学业和心理辅导;社区表示将帮助其争取社会救助和爱心款,并邀请张某及其外婆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正在成长的花朵不应失去阳光的照耀,父母犯错也不应成为羁绊孩子的枷锁。浦口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群体的关爱救助,根据需要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支持等多元救助,帮助他们及其家庭摆脱困境,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

编辑:王慧文

关键词:救助 温暖 检察机关 帮助 事实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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