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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国际贸易风险 积极掌握主动权

2021年05月13日 11:00 | 作者:陈清州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是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圳将高举新时代旗帜,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继续前行,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的新格局。

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之一是“法治城市示范”。一方面,政府需要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深圳的企业,特别是“走出去”的企业需要严防陷阱与风险、提前布局和掌握主动权。

一、 “走出去”的企业要严防法律陷阱与风险

出海企业在复杂的国际商业环境中面临诸多挑战,在进出口贸易及合规经营等方面也常暴露在各种风险之下。一方面,企业走出国门之初往往以市场为导向,缺乏先期经验,对西方法律、政治环境以及国际贸易法规和标准不熟悉,容易埋下隐患。另一方面,近年来出海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引起了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注意,而美国则运用一系列自有工具和方法打击我国企业赴境外发展。当前出海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主要源自出口管制、反贿赂、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五个方面。此外,美国政府还运用其它政治及法律手段,形成了对中国企业全方位、立体化的遏制手段。

针对各种风险,企业如何做好防范?唯一的方法就是未雨绸缪,知规守规,规避风险,行稳致远。建议从如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深入了解各类国际贸易规则。国际化的企业应当首先评估与了解可适用于自身业务的合规规则,评估是否可能会导致外国政府的长臂管辖,这是能够遵守相关规则、防范潜在风险的前置性事项。

(二)塑造合规理念意识,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企业法律合规风险的有效防范,最关键的是要有根本的合规理念意识。企业要强化责任,确立合规理念,并将这些理念贯穿在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应当持续完善高层重视、专人负责、定期评估检查、违规追责、第三方监管、机制健全、持续改进等各方面的合规工作。

(三)积极应对涉外调查。无论面对哪国、哪方执法机构的何种调查,企业都应当充分重视,及时响应,积极沟通,理性应对,基于法律及事实合理抗辩,必要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予以支持。

二、 政府主动提前布局,掌握国际贸易司法诉讼主动权

在企业严防陷阱和风险的基础上,我们还应提前做好主动布局,在国际贸易司法诉讼中掌握主动权。建议如下:

(一)加强对企业合规意识的引导和合规经营的规范

建议政府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提升企业的危机意识,使之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保护、关税壁垒、法律陷阱、风险规避等方面的知识。可以发挥行业协会、部分事业单位、智库等的引导作用。其次,可将某些合规要求变为适度强制要求。结合特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我市企业的合规管理指引,对企业合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完善企业内部治理合规和外部经营合规框架,帮助企业树立合规经营理念、防范合规经营风险、解决合规经营问题。

(二)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以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要在国际化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有自主创新,真正掌握核心技术和积极主导制定行业标准,形成自己的科技和贸易体系闭环。希望政府在市场开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企业自主创新更大的政策倾斜,鼓励企业主导制定各项技术标准,并不断推广到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国家,在保护中国企业的同时,对海外企业也能有所制衡。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时,建议参照商务局在欧洲、美国、日本等设立办事处的模式,可在有关区域设立知识产权资源中心,增强海外知识产权的维权支撑。

(三)提升企业合规风险预警和风险管理应对能力

建议建立对企业走出去的指导帮扶机制。机制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建立各行业法律协会,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构建全球贸易法规数据库;成立针对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贸易和司法体系的专业咨询机构等。政府也可以建立境外投资经营法律合规风险预警运行机制,对“卡脖子”企业予以重点关注和政策扶持,结合定期发布的合规经营分析报告,对重点投资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投资经营法律合规风险进行针对性预警提示,向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发出预警信息,提示相关风险,提高风险预防作用。

(四)促进自身国际贸易和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中国企业在海外与美国企业直接开展竞争时,美国企业通过对中国企业采取不合理的法律措施,进而在商业竞争中取得优势。此外,美国的行政及司法程序长、律师费用高,中国企业应对美国相关行政调查及诉讼需要支付高昂的律师费,许多企业在漫长的调查及诉讼中被不断消耗。因此,建议完善自身的国际贸易体系和法律体系,尤其是监管海外企业的法律。例如建立与ITC对等的机构,快速通过行政执法制止海外企业的侵权行为等。还可以尝试在本土建立贸易仲裁法院等,逐步建立我们自己的话语权。

(五)司法系统积极亮剑保护深圳企业合法权益

深圳法院应对国外巨头企业恶意拉管辖的行为给予禁止。如,透过禁诉令、诉前保全程序等司法手段,支持深圳企业要求在中国法院处理中国相关知识产权诉讼纠纷的诉求。此外,还应加强国内知识产权相关司法程序的可用性,提高中国法院在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争议中的司法地位。如,透过司法及行政机构的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惩罚力度。

深圳企业不能因为在竞争中受到的打压而放弃国际市场。我们应该敢于竞争,参与到规则制定中来。正如李克强总理强调的,在“十四五”时期,我们仍将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科技创新自强,深化对外合作谈判,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依法、规范的高质量发展。深圳积极打造法治城市示范,将有利于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有利于深圳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

(发言者系七届深圳市政协委员,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编辑:刘乙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