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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涛: 推进深圳构建高水平多层次养老服务

2021年05月14日 16:44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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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背景与问题

深圳是发展迅猛的年轻移民城市,人口结构独特,改革开放首批创业者将大规模密集步入老年,随迁养老增量迅速,对养老服务提出极高要求。目前,深圳120万老年人口,每平方公里就有600位长者。深圳市委市政府将高水平多层次养老服务行业与产业发展作为深圳战略任务之一。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首次提出“老有颐养”。 2021年4月,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构建社会公共服务多主体参与、多渠道融资、多模式建设、多元化供给新机制,创新都市养老服务模式,是深圳先行示范共建共治共享“长者友好”幸福城的重要历史机遇。

经过四十年的快速发展,深圳养老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一是养老服务政策从“碎片化”到“体系化”,形成了以1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为纲领、若干中长期规划为核心、多个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1+N+X”的政策体系;其中,《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引领全国,明确了未来5年养老服务与产业发展的路线图与施工图,通过实施17项工程、67个项目,全力推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具有深圳特色的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养老服务从“政府兜底保障”到“社会多元供给”,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供给格局,深圳长期护理险将从2021年10月开始施行,为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建设街道级示范性长者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幸福康养惠民工程丰富务实,发放集居家养老服务券、高龄津贴、长者助餐优惠、敬老优待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养老颐年卡。三是养老科技应用从“局部探索”到“整体布局”,智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跨界创新。由市民政局联合10个部门出台的《深圳市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推出了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51条,特别是鼓励企业在生命健康、老年人可穿戴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智能照护平台等领域积极创新,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成为深圳新的经济增长点。

什么样的“老有颐养”让人安心从容呢?我们做了个调研,目前一位60岁的企业退休的长者,每个月养老金4700元,就算他也能够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每个月2000元左右服务保障支付。那么10年后,20年后呢?按照2020年我国平均通胀率5.69%、一年定期存款利率1.5%,及养老金每年5%涨幅来计算,20年后的8000元只有现在3000元左右的购买力,“老有颐养”能持续得到保障吗?面对上述诸多挑战,“老有颐养”任重道远。经调研,现提出以下建议:

二、 发展建议

(一)组建深圳养老产业发展基金,集约市场要素与资源,夯实深圳养老共享资本安全垫

深圳当期财政充裕,企业社会责任和慈善公益蔚然成风,深圳应立足自身养老产业与事业发展需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核心,引导和吸纳第三次分配中蓬勃的慈善力量和社会影响力投资,全方位协作成立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基金,集约要素,整合资源,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夯实先行示范区深圳养老共享资本安全垫,打造先行示范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新引擎。

提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科创委,先行先试探索运用国有资产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与影响力投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投健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构建“基础科研+成果转化+养老金融”的养老产业创新生态链。具体执行建议如下:

第一,成立深圳养老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深圳养老产业资产管理公司(注册持牌金融机构)负责运营管理,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养老产业规律和特征的服务产品。政府资助管理费或作为LP(有限合伙人)资助创投“天使基金”,用于引导社会资金与防范风险,适当让利,发挥政府出资的引导作用;市政府积极引导房地产、医疗器械、养老辅具等与健康养老产业相关企业参投养老产业基金;鼓励吸引各大基金会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与项目遴选应秉承服务公众、透明公开的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与财务、社会、环境三重底线回报,多元标准考量投入产出与社会价值。

第二,跟投市国资委、深创投,分享资产增值的发展红利,推进各类解决社会问题的科技创新孵化,并给予相应让利和政策倾斜;通过直接资助或高价采购的方式,着力支持国际一流水平的康复辅具、人工智能、老年病创新药物与治疗方案研制等。

第三,建议市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国家与社会责任,将把养老产业纳入如水力、电力、能源等时间跨度长回报低的公共服务领域决策投资范畴,视蓬勃的“银发产业”为全新发展机遇和蓝海布局,加大对市养老事业投入比重,培育良性活跃的养老产业市场。

第四,大力推进养老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充分利用街道社康与社区闲置空间,由社区公益组织提供运维服务,通过增加服务人次,摊平康复辅具购置成本,让养老产品与服务供给价格更优、质量更高,也更环保高效,让深圳长者安心便捷“老有颐养”、触手可及,以此打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幸福产业标杆。

第五,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高质量多层次养老产品与服务平台。在深圳,我们能非常明显地感受到城市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但是当我们需要长者服务与老年产品时,会发现深圳这方面提供的便利是非常有限的。长者们在长期照料、医疗康复、营养保健、饮食服装、休闲旅游、文化教育、日常居家等有强烈消费需求,但可以获得的渠道有限,真正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却无从获取。深圳具有完善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系统,有生机盎然的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技术环境,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聚集,可以提供优质的养老用品和服务形态。通过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高质量多层次养老产品与服务平台,统筹建立养老服务养老产品项目库,鼓励吸纳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相对应的产品和服务,对服务和产品进行评价和扶持奖励。

(二)解放思想,重新划分年龄标准,以优势视角发掘老年人的价值

长期以来,传统思维将老龄化当成社会“问题”来看待,对老龄化浪潮的到来惶恐不已。2019年中国人均寿命77.3岁,2020年基于对全球人体素质与平均年龄的测定,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对人类年龄段重新划分:18岁至65岁是青年人,66岁至79岁是中年人,80岁至99岁是老年人。这对于提升人类整体心理健康水平与抗衰老意志都将产生强大的积极意义。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一方面,老年人积累了宝贵的事业和生活经验,他们愿意将之奉献给社会,在帮助他人的同时感知生命延续的幸福感;另一方面,社会对于老年人精神需求关注较低,缺乏与老年群体进行情感连接的平台和渠道。也因为这些空白,让不良商家们有了可乘之机,也让老年人屡屡成为高价保健品、虚假商品、金融诈骗、传销等事件的受害者。

一是提请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参照国际最新标准与国家人口普查基本情况,与时俱进分层分类探寻现有60岁以上人口的真实需求,倡导修订中国全新的年龄标准;借鉴日本男女65岁退休的经验,加快落实中国延迟退休选择计划;出台《深圳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优待办法;提供活力老人继续为社会做贡献的参与平台与通道,鼓励他们参与社会服务、慈善公益等,为公共利益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便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助力于满足老年人对于社交、尊重、情感连接与自我实现的精神层次需求;同时优化中国养老金体系建设。

二是提请市区义工联、民政、卫健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自治、社会慈善五社联动中加快推进时间银行试点建设,完善互助养老服务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形成社区养老服务“社工+义工”、“活力老人+幼儿园”等新型服务模式,促进代际交流和关爱,让老年人感到被尊重与需要;志愿者或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志愿服务积分等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通过建立“真情实感”的人际连接,填补老年人的情感需求空白,让老年人不再受骗于不良商家的“虚情假意”。 真心意、真投入、真感情,才能建设“长者友好幸福城”。

(三)增强部门协同,细分优化财政在大民生领域的投入,编制“老有颐养”指标体系

根据市财政局网站公布的2021年预算数据,社会福利支出预算2亿元,人均仅167元/年,与庞大的养老需求相比杯水车薪。广州市老年人口162万,2021年的社会福利支出预算11.3亿元,人均698元/年,是深圳的4倍多。深圳要先行示范五位一体、要建民生幸福标杆,人和钱的投放要落到实处。全市120万老年人的服务支出与学龄人口差距较大,老年人口逐年增多与出生人口逐年递减已成世界性趋势,深圳需拥有前瞻视野,跳出惯性思维,提前统筹布局。

提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加强财政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投入,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设置单独科目,明确养老服务占民生年支出比例五年内趋于5%;开展养老服务监测和统计分类,提升政务管理和财政资金精细化效能化水平;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财政投入机制,加速落实《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0-2025年)》,促进基本公共养老服务逐步均等化。

(四)发散思维,以深圳四十年经济人才发展的视角扶持培育深圳养老服务人才

养老服务人才缺失是我市养老服务领域系统性短板,培育资源匮乏,激励机制缺位。当前深圳的养老服务从业队伍呈现“三高三低”的现象:“三高”包括,一是年龄高,70%的养老护理员超过45岁; 85.5%是女性;二是劳动强度高,平均1位护理员需要照护8名老人,每周平均工作45.4小时;三是流失率高,流失率达到20%以上。三低包括:一是学历低,初中以下学历占66%;二是待遇低,月均薪酬4000元左右,三是职业认同感低,八成从业人员认为从事养老工作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提请市人社局:一是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相关办法适用范围,将养老机构纳入补贴范围申请培训补贴;二是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形成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参照北京、广州等地先进做法,推动养老护理员工资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设立培训费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制度,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褒扬制度。

(五)深化医疗结合力度,构建良性养老服务行业生态

当前,深圳仅有1家医院设置老年病分院,15家医院设置老年病专科,老龄医疗服务供给远远不足。“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医疗卫生体系医疗有待完善,适老化改造任重道远。许多长者仍然无法就近享受医疗服务,而且看病排队、网上预约、线上收款等等使得老人生活和心理负担加重。

一是提请市卫健委全面推进“长者友好型”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加快设立老年医学科,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现场就医绿色通道;借鉴上海、广州及罗湖区社康等地关于长处方模式的实践,在全市推广,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是提请市人大开展关于意定监护相关立法工作,深入调研,系统性设计与构建老年人的意定监护、遗嘱捐赠与民事信托公证的政策体系与工作组织结构,细化不动产、股权等遗产捐赠工作指引,切实尊重和保障老年人遗嘱使用和捐赠权利;引导市律师协会等社会力量常态化开展为老人公正便捷办理遗嘱的志愿服务。

(六)人性化推进长期护理险的落实及改革,让“来了就是深圳人”落到实处

点赞深圳长期护理险将从2021年10月开始施行,惠及深圳数以百万计的老年群体。但深圳还有大量随迁老人,部分没有深圳户籍,部分有深圳户籍但社保关系留在退休地,他们得不到长期护理险的覆盖和保障,“来了”却仍然不是“深圳人”。因为双重标准,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诸多矛盾。这笔覆盖老人无差别长护险的费用支出并不高,却能充分体现深圳城市的温度和开放包容、平等共享。好事要办好,为平和推行长护险,提请医保局示范引领人性化政务服务,将长期护理险的覆盖范围从深圳户籍且有社保的老人,拓展至涵盖人已来深但尚未办理社保迁移或户籍迁注的随迁老人。

针对来自尚未开展长护险试点地区的随迁老人,提请银保监局推进新型长护商业险产品的开发,以“政府+个人+慈善”的运营体系,解决人与户籍已到深,但未能享受长护险保障的问题,弥补政策“过渡期”中的不足,随着试点工作的成熟,进而向常住人口逐步覆盖。

(七)全面引导宗教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与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宗教力量自形成之日起便与社会民生尤其是养老服务事业密不可分。唐朝就出现类似当今养老福利院的“悲田养病坊”。宗教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不仅有深厚的历史渊源,而且紧跟时代步伐,使宗教传教思想的核心实践从彼世祭祀祈福转向现世扶老助弱,鼓励宗教将仁爱精神与志愿服务等资源投入到社会养老领域,助力创新社会养老的人文关怀。

引导宗教力量将“渡人渡己”、“福泽四方”之要义落实到安宁疗护领域工作。宗教由于其特殊心灵与精神意义,在临终关怀与安宁疗护领域能够发挥极大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在注重生活品质提升的同时,人类也越来越关注生命临终阶段的质量。提请由市宗教事务管理局与市卫健委牵头,开展深圳“老有颐养”临终关怀与安宁疗护实践研究,借鉴两岸四地尤其是大湾区各宗教力量介入养老模式,建构多维度比较分析,为全国临终患者以及生命教育提供深圳人文关怀经验。

(发言者系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社会组织总会副会长,深圳市慈善会执行副会长)


编辑:刘乙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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