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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直接报送的农业数据怎么“拐弯儿”了?

委员:有人不会报,有人不愿报!

2021年06月01日 09:36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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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业现代化发展如火如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并已经成为我国全面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但这些主体常常面临着不能及时了解国家政策、不能全面掌握农产品市场行情、不能及时获得保险担保期货等各类金融服务、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等方面的困惑与约束。

为解决这一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早在2016年,农业农村部就已开发建设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简称“直报系统”),旨在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构建包括手机App端、政府管理端、银行业务端、保险业务端和社会化服务业务端在内的前后台业务服务系统,并通过主体直连、信息直报、服务直通、共享共用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点对点对接信贷、保险、培训、生产作业、产品营销等方面的服务。

“但据我们发现,受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对接‘直报系统’建设滞后的影响,还有大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能进入农业农村部的‘直报系统’,使得‘直报系统’的功能作用大打折扣。”谈及此,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秘书长范社岭建议,省市地方政府应全面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和融资综合服务共享平台”的建设,在与农业农村部“直报系统”实现对接的同时,要强调依法合规共享全国数据,要在高效服务上取得成绩,前提是自己学习领会到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信息的需求具有多层面、多样性特征,这里既包括农业政策、土地流转、农业科技、农机服务、农业物资、涉农金融服务等信息,也包括农产品市场供求与价格波动信息、天气预报信息等。

在调研中,范社岭发现,各地市的农业农村局、工信局、金融局(办)、科技局等部门都拥有各自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但“数据烟囱”所带来的“信息孤岛”,比没数据还麻烦。

而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范社岭也给出了4条建议。

第一,强力推动数据集中。建立覆盖省、市的数据库,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场监管、保险、司法、科技以及水电气等数据的集中,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的数据来源少、标准不统一、查询不便等问题,为精准评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夯实数据基础。

第二,构建信用评价机制,提升银企融资撮合效率。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和评分体系,帮助金融机构精准识别其经营和信用情况,促进其依靠良好的“信用记录”获得信贷资金。探索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建立信息共享、隐私保护等机制。优化融资对接服务,金融机构可查询企业信息,在线进行融资审核,大幅缩短审贷时间。

第三,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机会和可得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在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查看和比较不同金融机构发布的信贷产品,用竞争机制倒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金融服务价格。同时,依托线上信息共享,降低了金融机构搜寻企业的成本,促进中小微企业获取更多的融资机会、更大的融资规模和更广的金融服务。

第四,加强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沟通协调:地方政府涉农部门要用创新服务机制的新思路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信息服务,实现平台信息的共享性、开放性、包容性、公正性、可信性、规范性;金融机构要注重金融产品的适用性、普惠性、创新性、可持续性及成本可负担性,从国家和地方政府层面加大对农业金融和保险的补贴力度;大力推进农业交易现代化,积极引导农业向期货农业发展;加强宣传,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维护自身信用的意识。

编辑:秦云

关键词:农业数据 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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