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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酝酿突破

2021年06月16日 09:19  |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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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舒嫄 实习记者 连润

最近一段时间,十余个省市陆续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基本养老金“17连涨”稳步落地落实。

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步,到如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超过10亿人,再到企业年金持续扩面提速、个人养老金制度酝酿推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逐渐从“有保障”走向“更完善”,为国人“老有所养”提供强有力支撑和保障。

专家表示,为应对不断加深的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特别是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这一领域,今年有望取得突破。

从无到有 从弱到强 

“我国现代养老保障体系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国企试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来逐渐实现了对各类企业、各种职业的全覆盖。”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我国已基本建立起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构成的养老保障三大支柱。

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07亿人。在统筹层次上,2020年,所有省份均启动实施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全国统筹相关准备工作稳步推进。随着统筹层次提高,实现“老有所养”将具备更强有力的保障。

企业年金方面,《202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国有10.5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718万人;企业年金积累基金22497亿元;各地陆续启动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年末投资规模1.29万亿元,全年累计收益额1010.47亿元。

规范发展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行动时间表渐趋清晰。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由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将在今年9月底之前出台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并在年内持续推进。

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成共识 

缓解第一支柱“独大”局面,让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更加平衡、更可持续,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背景下,要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就要全面建成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金龙说。

董登新认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面临三大改革:加快全国统筹、逐步推进延迟退休、大幅下调缴费率。针对第三支柱养老金,他建议,将其纳入家庭理财资产配置,通过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大量研发,引导家庭理财从短炒赚快钱到向全生命周期养老储蓄的转变。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对于个人来说,需要多种方式为自己的养老做好准备,构建个人完善均衡的‘养老三支柱’,即‘基本养老+企业缴费+个人储备’。”泰康养老保险首席养老金执行官田军称。

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加快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被认为是养老金融改革的关键环节。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申了这一要点。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推出。”近期,在介绍个人养老保险发展情况时,人社部副部长游钧透露,经过充分的研究论证,借鉴国际经验,总结国内一些试点经验,目前已形成初步思路。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

5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于6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太平人寿、太保寿险、泰康人寿以及新华人寿参与此次试点。加快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又迈出重要一步。

“个人养老金制度应该有助于第三支柱真正在制度安排上成为养老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增强养老金的积累和保障能力,真正实现规范发展。”郭金龙说。

在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方面,田军建议,尽快出台第三支柱配套政策。一是个税优惠政策在全国推开的同时考虑进一步提高税收优惠比例。二是通过政策手段丰富和规范第三支柱产品,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比如个人养老保障产品、养老理财和基金、商业养老金等,促进居民储蓄向投资转化,从而推动第三支柱发展。三是可以引入互联网、云计算等科技创新手段,建立统一规范的购买支付平台。


编辑:鲁雅静

关键词:养老保险 养老金 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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