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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市姜堰区政协探索民主监督工作新机制 、

民主监督工作有了地方标准

2021年10月13日 21:56  |  作者:江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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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泰州19月13日电 (记者 江迪 通讯员 张根林)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有了地方标准。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正式批准发布实施《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工作规范》泰州市“地方标准”。近日,提出并起草该标准的泰州市姜堰区政协介绍了相关情况。

“标准旨在将最优工作方案用技术规范固定下来。《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工作规范》泰州市地方标准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首次。”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丁帅介绍说。

该标准从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工作流程、考核与运用六个方面做出规定,并附上了委派民主监督工作流程图、工作安排表、民主监督建议书、办理结果反馈表、整改落实情况社会公众评议表等规范。

据悉,2013年以来,姜堰区政协精心挑选思想素质优、履职能力强的委员,以小组的形式集中委派至相关部门,开展民主监督。

“全区委派民主监督工作总体呈现良好局面,但也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机制不完善、评价指标不科学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平。因此,姜堰区政协从2019年开始探索对委派民主监督工作的‘改版升级’,强调全流程的标准化委派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姜堰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孟广洲表示。

“在开展委派民主监督工作中,需要不断总结、不断实践、不断提炼,及时将工作创新上升为制度规范,用于规范实践、提升履职水平。因此,我们制定并申报了《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工作规范》编制计划,被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确定立项为2021年度泰州市市级地方标准项目。”姜堰区政协副主席陈中华介绍说。

据悉,在标准编写过程中姜堰区政协征求了全区各镇街、各部门、部分政协委员、泰州全市两级政协组织的意见。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发改委立项后,通过函审的形式共征求12个单位12位专家意见。专家们在提出修改意见的同时,一致表示,该标准符合政协性质定位,体现了民主监督工作的创新,是政协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培训、做好宣传、用好规范。将组织今年4个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和6个受派部门梳理前期工作,对照标准进行‘回头看’,用标准化推动委派民主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同时,标准在编写过程中,为修改续编留有接口。我们也将不断总结经验,为完善标准做准备。”陈中华表示。


编辑:罗文

关键词:民主监督 政协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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