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大家谈 委员有话说 政协人语 同心论坛 议事厅 微言大义 望海楼札记

首页>要 论>委员评论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有实招

2021年10月21日 10:12  |  作者:钱学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

从笔者近期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地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缺少“能人”带动、专业合作社功能不实、农事服务组织不多、对接市场能力不强等问题。因此,我们还需要精准发力,补齐短板。

用好“能人”,探索发展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需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需要那些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能人”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比如,广西东兰县武篆镇东里村就在返乡创业青年梁贤勇的组织和带动下,全村126户村民成功建起了葡萄、百香果、油茶等万亩种植示范基地。这位“能人”毕业于广西大学食品专业,闯荡广东多年,积累了一定市场经验,在当地党委、政府动员和帮助下回乡创业。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到,将部分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那些个人条件相对好、能力相对强的“能人”,让他们先行探索发展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成为专业大户、建设家庭农场,有助于带动其他群众参与,引领特色产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

用好各种帮扶手段,做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容易、发挥作用难。除了需要有“能人”带领之外,还需要一定的经济物质基础。在目前条件下,还难以直接通过农户合作方式解决,往往需要政府给予一定投入和支持作为引导。笔者在调研中看到,广西巴马县燕洞镇火龙果种植合作社在当地政府建设了高标准基础设施后,以“能人牵头、农户入股”的方式,成功带动周边8个村、1378户实现抱团发展。由此笔者想到,各地可以把带动农户数量和利益联结程度,作为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考核指标。通过基础设施配套、给予相关补助等手段,帮助专业合作社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提升生产经营水平。通过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更好对接农事服务组织和龙头企业。

用好支农惠农资金,大力发展专业化农事服务组织。在“人多地少”的国情下,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事服务规模化,这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化农事服务组织。比如,广西慧云信息技术公司自主研发“耘眼”App,农户用手机拍照后就可获得农作物病虫害识别及防治方案、评估生长状态及产量。目前,它在全国已经为45万柑橘、葡萄、芒果种植农户提供免费服务。如果各地政府能够帮助配套建设气象、土壤、水文等采集设施设备,那么他们将会提供更加精准的农事服务,破解农村技术推广服务短缺难题。所以建议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直接补贴、定向委托、以奖代补等方式,培育和扶持育种、播种、农机、植保、收割等专业农事服务组织。

运用金融、税收等手段,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它们不仅对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具有示范作用,还引领着农产品加工流通和转化增值,能够高效对接市场。比如,广西田林县油茶种植面积超过42万亩,专业合作社就多达30家,但油茶产业发展一直不温不火。该县通过引进龙头企业——长江天成农业投资公司后,就成功扩大精制茶油生产规模,还形成精深加工特色产业链,2020年全县油茶产值达到了6.23亿元。如何综合运用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提高龙头企业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辐射和带动能力,更好对接大市场,鼓励龙头企业布局建设农村冷链物流、产地深加工等项目,提升特色优势产业整体效益,各地可以好好下点功夫。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壮族自治区委会主委)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专业 农业 服务 培育 经营


人民政协报政协号客户端下载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