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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假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通道

2021年10月27日 19:27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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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政协港区联络处通过调研了解到,由于农村消费能力相对较薄弱,买东西看价格已经成为农村消费者的消费习惯,不少农村消费者甚至“偏爱”便宜食品,加上农民对食品安全信息和知识了解较少,防范意识和能力不强,致使一些假劣食品由城市“流向”农村,危害农村群众的健康安全。

钦州市政协港区联络处了解到,因为农村消费能力薄弱,利润微薄,大型、正规、集团型超市无意进驻,农村流通领域经销食品的经营主体主要为集贸市场、个体副食品商店、小食品批发部等,上架销售的商品也极为低档。经营者进货时也顺应农村消费的需求,使假劣食品得以混迹其中。同时,由于农村食品销售流转速度较慢,周转周期过长,存储条件差,变质过期往往成为农村食品的常态。

钦州市政协港区联络处建议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建立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推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制度,整治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依法严厉打击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过期霉变、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期日常巡查计划和专项巡查计划,按照各个环节突出监管重点,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对农村商品经营单位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学习大型商场实施的经验,在农村小商店、小超市建立商品进货验收档案、台账备案制度和不合格商品退出制度。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应将消费维权的力量重点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监管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农村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加强辨别常见劣质食品的能力,不购买、食用劣质食品。

钦州市政协港区联络处认为,要在经营户中开展法制、信用教育,增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商品质量意识,宣扬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开展“文明个体户”“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利用消费者协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食品消费中带有突出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并公布问题食品名单,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要大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点、监管和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民消费者的投诉、申诉和举报,为农村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食品消费环境。(记者 肖亮升)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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