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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洁委员: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

2022年01月19日 13:1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南宁1月18日电 “由于未成年人具有防范意识弱、分辨能力差、易上当受骗、心智发育不成熟也易受周围环境影响等特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该具有与办理成年人案件不同的特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期间,易洁委员表示,充分认识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有何难点?易洁委员认为,调查显示,从法律援助机构中被指派的律师可能未经专门培训,没有从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要点和特殊性出发,按办理成年人案件的方式来办理,忽略了对未成年人教育、社会调查、跟踪帮扶、后期观护等一系列挽救措施,导致未能达到很好的预防再犯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甚至会让未成年人产生逆反心理而事与愿违。援助的未成年人中,多数是跟随年老体弱的祖父母辈生活,或是事实孤儿,而司法救助具有“一次性救助、辅助救助”的特性,未成年人面临就医、上学等后续花费,单依靠司法救助对部分救助申请人可谓是“杯水车薪”。

让专门援助律师来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法律援助服务,如何做?易洁委员建议,目前,检察院、法院已经率先将未成年人相关案件统一归口办理,由专人负责。各级司法部门应牵头,联合妇联、共青团,从当地登记在册的律师队伍中和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中,吸收相关具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经验的法律援助律师,建立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律师队伍。让法律援助机构在对涉未案件应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援助律师承办。如果未成年人为女性的性侵害案件,应优先指派女性律师办理。

“未成年人问题的解决,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帮助,可能还会有心理、社会等其他方面的需求。” 易洁委员认为,应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制,为他们构筑关爱“防护墙”。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的同时,根据需要引入心理咨询服务、社会工作服务等多元化综合力量,按具体案件情况完成社会调查、心理测评、跟踪帮扶、后期观护、不定期回访等一系列过程,综合力量联席响应、联动办理,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进行持续观察帮扶,尤其在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或检察机关接到举报时,可以实现多部门多力量联席响应、联动办理,形成合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进一步升级发酵,有利于及时纠偏、预防滑向犯罪。

易洁委员呼吁,对于具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思想引导,利用援助律师的专业特色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利用心理咨询师的职业特点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要利用社会工作者力量对其进行社会关系调适及社会支持网络的重新建立,引导其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借助于司法力量对其及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易洁委员建议,对于涉刑案件的未成年人,可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借助律师力量担任合适成年人,利用社会工作者的力量进行社会调查和观护帮教,以及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定期考察教育,为羁押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对于未成年人的被害人,利用心理咨询师、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等服务,提升恢复学习的能力。(完)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