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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要有“三气”

2022年02月09日 09:18  |  作者:杨小华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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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指出,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这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紧紧围绕党政所需、发展所要、群众所盼、政协所能,提升“三气”,做到真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切实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努力开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新局面。

真监督要有正气。“正气”,就是充满积极向上、正义公平的阳刚之气。从监督者的角度来讲,正气并不仅仅指正直的道德品质,更多的是一种政治上的要求,这一要求的基本点就是正能量,不妄,不媚,不损,不伪,不私。作为政协组织来讲,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才能有正气。人民政协必须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决不能质疑抵触,决不能任意而为。各级政协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民主监督工作安排报同级党委纳入总体工作部署,重点监督议题要列入年度协商计划,要组织好政协委员开展有目的性、针对性的民主监督活动,确保民主监督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作为政协委员来讲,讲担当守纪律重品行才能有正气。政协委员要珍惜荣誉、维护形象、担当责任,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要始终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决不能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偏离正确的方向,决不能在任何场合、任何时间发表影响和弱化党的领导的言论,给社会公众带来误区。民主监督正气给力,才能公道正派,不偏不倚,才能确保政协民主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

敢监督要有勇气。丘吉尔说“勇气是德性之首,没有勇气,其他美德都将脆弱不堪”。政协民主监督是以协商的方式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只要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载体和效果都有利于增进共识、凝聚智慧、汇集力量,就要鼓励政协委员大胆讲话、敢讲真话。各级政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党政机关的联系,就有关重大监督事宜,征询党政部门的指导性意见,使民主监督和党内监督协调进行,相得益彰。要利用政协职能优势,通过直面问题、直陈观点、直指痛处,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线索、深入分析、督办促办,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扩大政协民主监督的社会效应。要依据政协章程、对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遵守法律,大胆探索,认真研究,积极破题,聚焦民主监督的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抓住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工作重点,积极围绕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

会监督要有底气。底气是信心和力量相融的结晶,是素质和本领综合的产物。民主监督不仅需正气与勇气,还需要有“底气”,“打铁还需自身硬”。民主监督不是无知无畏无禁忌地妄言,而是知情有据、理性有度、合法依章地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所以,各级政协组织的干部和委员都要加强学习,铸炼本领,尤其要切实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履职“四种能力”建设,添本领、增底气。在政治把握能力上,充分运用专题报告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努力推动党的政策理论和人民政协理论的学习,为履行监督职责夯实基础。在调查研究能力上,真正做到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情况,集合众智提出正确批评和解决办法。在联系群众能力上,积极探索联系基层群众的有效渠道,畅通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把政协民主监督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在合作共事能力上,把握政协民主监督协商性的特征,寓监督于参与、支持、服务之中,以民主作风团结人,不断增进思想共识、加强合作共事。在运用监督形式上,探索实践视察调研式监督、问询评议式监督、协同配合式监督等,明确监督内容,创新监督形式,紧盯群众办事中的“疑难杂症”,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精准有效的民主监督。

(作者系江西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2月09日   第 08 版)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民主监督 监督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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