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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委统战部联合8部门扶持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

2022年03月22日 02:12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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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自由职业人员统战工作有关意见精神,结合青岛实际情况,青岛市委统战部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8部门,发布了针对自由职业人员中的文艺工作者的扶持和激励措施,从制度、机制、服务、培训、成果转化、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据悉,青岛市委统战部等8部门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对各部门落实扶持激励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及时研究工作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扶持激励的良好局面。同时,市委统战部还将牵头加强对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的团结引领工作,开展“凝新筑梦”主题活动,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联合市文联搭建助力健康成长的平台载体,探索以项目化方式开展挂职锻炼。建立各级自由职业人员联谊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公共事务,服务社会民生,促进和谐稳定。积极遴选吸纳推荐一批德才兼备、业务突出的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成立青岛市新文艺群体协会,搭建交流共享、共谋发展的平台。

在完善引进机制和优化人才服务方面,青岛将在事业单位全职引进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已满编超编的,将按照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2022年先行在青岛画院、青岛市文学创作研究院空编范围内试点招聘。同时,将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纳入全市人才“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同、在青缴纳社会保险的优秀人才,按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条件,分别发放对应类别人才“服务绿卡”,在全市范围内按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为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青岛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设符合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职业技能素质要求的培训专业,为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针对职称评定问题,协调人社部门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探索将民营文化企业和民营文化非营利机构人员,以及网络文化从业人员和文化自由职业人员等四类群体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在提升创业服务方面,完善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创业服务举措,提供便捷高效注册登记服务,给予符合条件的新文艺群体创业者租金减免、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推动新文艺组织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发挥创业领军人物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推荐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参加全市创业明星等典型评选,按每人最高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开展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对评定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50万至2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鼓励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参加“赢在中国·创在青岛”创业创新大赛、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鼓励成果转化,获奖落地项目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畅通知识产权申请渠道,加强对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著作权、商标和专利的法律保护。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提高维权意识,营造尊重和保护创作成果的法治环境。


编辑:朱建华

关键词:自由职业 文艺工作者 青岛市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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