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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耻又滑稽,台当局竟拿美日签订的废纸当“圣旨”

2022年05月07日 14:55  |  作者:高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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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5月7日电记者 高杨4月28日是所谓的“旧金山和约”签订70周年,从4月23日开始,民进党当局就举行各种活动,包括在所谓“国史馆”举办学术研讨会,以及在台中雾峰“立法院民主议政”园区的“旧金山和约”生效70周年特展,其主基调都是鼓吹“台湾地位未定论”。活动中“台独”顽固分子游锡堃和台“国史馆”馆长陈仪深鼓吹“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荒谬言论,不过,他们随即遭到了龚春生等学者和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以及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等各界人士的强烈批驳。

“旧金山和约”是美国人主导的一个阴谋

“旧金山和约”全称是“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是由第二次世界大战的48个战胜国与战败国日本于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旧金山所签订的条约。

该和约主要是为了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败国日本的领土及国际地位问题。和约声明:日本承认朝鲜半岛独立、放弃台湾、澎湖、千岛群岛、库页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岛屿的主权。

“旧金山和约”可以说是美国一手主导的,为身为战败国的日本确立战后再次崛起和确立国家走向的决定性合约。

作为二战战胜国的中国,无论在大陆的新中国政府或是退守台湾的蒋介石集团,却在“旧金山和约”签订时,都被美国、英国、法国等国排除在外。

1951年7月16日,蒋介石在台湾发表谈话时强调:“中国被拒绝参加对日和约签字,乃破坏国际信义之举,决不容忍。”

一个月后的8月15日,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的周恩来代表新中国政府表态:“对日和约的准备和拟制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与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

由于“旧金山和约”的签署,严重损害了中国利益,所以遭到海峡两岸中国人的共同反对。

“旧金山和约”是如何损害中国利益的呢?

首先是领土问题。

在“旧金山和约”的第二章“领土”的第二条“领土放弃”的第二小点和第六小点中,是这样写的:

“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之所有权利、名器与请求权。”“日本放弃对南沙群岛与西沙群岛之所有权利、名器与请求权。”

对于这样的表述,乍一看上去似乎没有问题,但问题在于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的《开罗宣言》中是这么规定的:

“剥夺日本自从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1945年中、美、英三国发布的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再一次重申了《开罗宣言》中的这一点。

《开罗宣言》中规定:日本将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而“旧金山和约”中说的却是日本“放弃”。

从词义看,“归还”有明确的指向,该还给谁,而“放弃”却是单方面的——日本放弃了,谁该拥有,我不管。

也就是诸如此类看起来是小问题的用词,却成了“台独”势力鼓吹和炒作“台湾地位未定论”的理由。

此外,在《旧金山和约》的第二章“领土”的第三条中,规定:日本同意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含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南方之南方各岛(含小笠原群岛、西之与火山群岛),和冲之鸟岛以及南鸟岛等地送交联合国之信托统治制度提议。在此提案获得通过之前,美国对上述地区、所属居民与所属海域拥有实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权利。

简单来说,就是日本原来占去的“琉球群岛”,交给美国代为管理。美国在代管了20年之后,在1972年又将施政权归还给了日本(中国和俄罗斯至今不承认)。

而至今中日争议的一大焦点:钓鱼岛,也在1972年被美国“归还”给了日本(虽然美国当时并没有承认日本对钓鱼岛拥有主权)。

所以,有学者认为,如果把现在中国面临的南海问题,钓鱼岛问题来一个追根溯源,不难发现,争端的源头,其实就是这份“旧金山和约”。

民进党的断章取义既无知也无耻

民进党当局借“旧金山和约”炒作“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行为,被台湾学界认为既无知又无耻。

中华战略学会研究员兼召集人龚春生表示,就国际法效力言,虽有无知人士指称,《开罗宣言》仅是新闻公报并非条约及协定,因此缺乏效力。但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第2条规定,名称并不影响条约的成立;在国际法的经典著作《奥本海国际法》中也提到,新闻公报也可以构成一项国际协定;美国国务院也在其出版的条约及国际协定汇编中,将《开罗宣言》收录于其中。是以,从国际法的法理及实践上来看,《开罗宣言》视为国际协定毫无疑义。此外,常设国际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International Justice)在1933年4月15日对东格陵兰岛的判决中指出,一国外交部长对于外国公使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答复,应拘束其本国。是故,中、美、英三国领袖所发表的《开罗宣言》不仅可视之为协定,并且对宣言的参与者都有约束力。

再次,论者认为“旧金山和约”并无规范台湾主权,显然也是一种无知的解读。1945年9月2日,日本天皇向盟军统帅无条件投降,其所签署的《降伏文书》(Japanese Instrument of Surrender),明白宣示,将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根据日本与美国及其他盟国于1951年在旧金山签署和约,同意放弃台湾、澎湖,而美国既然是《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参与者,自然有义务要求日本履行这两个协定。

此外,龚春生表示,美国时任总统杜鲁门(Harry S.Truman)在1950年1月5日的新闻记者会表示,台湾已交还给中国,美国及盟国在过去4年来,已经认知中国拥有台湾之主权;另外,时任美国国务卿艾奇逊(Dean Gooderham Acheson)也在1950年1月12日做了同样的声明。此外,美国国务院对外出版该院法律顾问室1959年对台湾地位问题立场文件,一再声明,台湾依据《开罗宣言》等国际文书,已归还给中国。

台湾过去属于中国,现在属于中国,未来也将永远属于中国

针对近段时间民进党当局加快勾结美日,借“旧金山和约”70年炒作“台湾地位未定论”,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也严厉驳斥“台湾不属於于中国”的谬论。

对于一些人拿《开罗宣言》各国未签字大作文章,有着40年处理涉外事务经历,导师和同窗后来多成为美国高级外交官的政治老兵宋楚瑜用史料进行了驳斥。

宋楚瑜说,《开罗宣言》未签字的主因,是苏联斯大林元帅未参与该会议。为征求其意见,故开罗会议一结束,罗斯福和邱吉尔即刻前往德黑兰,与斯大林会晤。邱吉尔说明《开罗宣言》内容后,询问斯大林的意见,斯大林回答他看过公报并表示他“完全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并明确表示,东北、台湾及澎湖等岛屿应该归还中国是“正确的”。第二天,即1943年12月1日,《开罗宣言》由美国白宫向外界公布、正式发表。“这段历史在美国正式外交文书中明白记录在案、并正式向外界公布。”

宋楚瑜说,1945年7月26日,在波茨坦会议中,再次以杜鲁门、蒋介石和邱吉尔名义共同发表公告,清晰地阐明对日本的主张和各种要求,世称《波茨坦公告》。这篇《宣言》的主要内容是:赓续开罗会议的声明,中、美、英三国在战胜纳粹德国后,将一起致力于战胜日本。该宣言第八条明言宣示,《开罗宣言》中的诸条件应被履行,而第十三条最后以结论的方式,再次明确要求日本政府应无条件投降。

《开罗宣言》发表后不到两周,1945年8月6日和8月9日,美国分别在日本广岛和长崎各投掷了一枚原子弹。日本昭和天皇裕仁于8月14日即通过瑞典及瑞士政府向中、美、英、苏四国照会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5日裕仁天皇发布《终战诏书》(日文:大东亚战争终结诏书),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同日中、美、英、苏四国政府同时明确宣布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此即代表同盟国已接受日本之无条件投降。

宋楚瑜说,1945年9月2日上午09:00,在日本东京湾美国海军密苏里舰(Missouri) 上甲板,由日本外相重光葵代表“大日本帝国天皇陛下及日本国政府”,以及大日本帝国陆军参谋长梅津美治郎大将代表“日本帝国大本营”,正式签署日本的投降文件《降伏文书》,在《降伏文书》首段即表明“奉命”接受美利坚合众国、中国、大不列颠联合国以及随后加入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首长在1945年7月26日于波茨坦发表之宣言规定。日本代表在签署的降书中,再度承诺“日本天皇、日本国政府及其继承者,将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之规定。”《降伏文书》由同盟国各国及日本各存一份,同盟国方面有九个国家的代表参加受降典礼,包括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元帅、美国代表为尼米兹(C.W.Nimitz)海军元帅,中国代表为时任国民政府军令部部长徐永昌上将。

“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到《降伏文书》此三份文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连性。”宋楚瑜认为,因为《降伏文书》完全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波茨坦公告》又是延续落实《开罗宣言》的内容而来;换言之,《降伏文书》是前二者的结晶,它与前两个文件已牢牢环扣在一起;而《降书》系为正式的国际条约,不论是对日本、美国及其他参与签署的国家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其后来被收录于《联合国条约集》(United Nations Treaty Series)里可佐证其具条约之效力。

而针对台湾和国际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旧金山和约”第二条写日本“放弃”台湾、澎湖、千岛群岛、库页岛南部、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地之主权,据此作为“台湾主权未定”的重要依据,宋楚瑜说,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中国系当时最大受害国,保守估计中国军民死伤超过3500万人,中国也是东亚战争中对日作战最久的战胜国。试问若依照“旧金山和约”内容来看,中国连以往失去的领土都拿不回来,身为战胜国究竟获得了什么?

宋楚瑜说,若日本仅是“放弃”台湾及澎湖群岛主权,为何还需要单独与退守台湾的蒋介石当局签订“中日和约”?若仅是“放弃”台湾及澎湖群岛主权,为何“中日和约”第10条写道,“确认中国国民应包括台湾及澎湖居民”?

“由此可知,二次世界大战后,台湾从未有过所谓‘地位未定’的情况。”宋楚瑜说,台湾过去属于中国,现在属于中国,未来也将永远属于中国。

除宋楚瑜外,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日前批评“国史馆馆长”陈仪深,身为台湾最高史政机关却公开鼓吹“台湾主权未定论”,为了迎合执政党,唱和这样的言论很荒谬。

其实,早在去年5月,岛内就有亲绿学者和媒体炒作“旧金山和约”。当时,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应询时表示,民进党当局拿非法无效的历史废纸进行炒作,企图混淆视听、误导舆论,挑战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个中国原则,终究是徒劳。

而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日前再就这一问题应询时表示,所谓“旧金山和约”是二战之后美国纠集一些国家,在排斥中华人民共和国、苏联的情况下,对日单独媾和而发表的非法、无效的文件。该“和约”违反1942年中美英苏等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规定,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对台湾主权归属等任何涉及中国作为非缔约国的领土和主权权利的处置也都是非法、无效的。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郑重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无效的,绝不承认。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朝鲜、蒙古国、越南等国家也拒绝承认“和约”效力。

多位国际问题学者警告说,《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美国始终参与其中,如果还要纵容配合台湾当局炒作“台湾地位未定论”,只能是亲手葬送美国自己曾参与建立的它经常挂在嘴边的二战后“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编辑:张佳琪

关键词:日本 台湾 美国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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