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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地图大量存在!委员呼吁:设立“国家版图日”

2022年09月01日 19:08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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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9月1日电 8月29日是第19个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当天,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指导,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办公厅在京举办“国家版图意识进媒体”活动。该活动是2022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活动周主场活动,活动周的主题为“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

国家版图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疆域,是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活动现场发布了2022年版标准地图和参考地图,共计646幅。其中,标准地图20幅,包括中文版中国地图6幅、英文版中国地图14幅;参考地图626幅。

发布标准地图对于提升全民国家版图意识意义重大,最近几年,全国政协委员纷纷就规范使用地图建言。

问题地图大量存在

从开车导航到出行规划,从外卖订餐到信息查询,从生产到生活、线上到线下,地图内容越来越丰富、更新越来越快、应用领域越来越广,已成为人们日常必备的工具。国内主要互联网地图服务日均位置服务请求超1000亿次。

从2019年两会开始,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王春峰,全国政协常委、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委、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李朋德,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主任王权连续联名提出提案建议加强地图管理。

提案指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地图应用的不断增多、地图市场的繁荣发展,错绘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问题地图”依然存在,且快速传播,部分地图登载了不宜公开甚至涉密的内容,损害了国家主权、安全和海洋权益。

从2017年我国开展的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看,全国共下架、查封、收缴的“问题地图”产品达30.7万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达330件,“问题地图”的体量很大,而且多发于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端。从10余年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情况看,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局限于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的部门性宣传教育活动,平台不宽、影响不大、覆盖面不广、送达率不高,部分单位和个人国家版图意识仍然比较淡薄,缺乏辨别“问题地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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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图更好满足公众需求

地图,是将自然和社会经济要素的名称、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表现在纸质、互联网和其他载体上的图形或者影像,包括纸质地图、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附着在各种产品上的地图以及其他表现形式的地图。

国家版图是一个国家行使主权和管辖权的疆域,是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象征。地图是国家版图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

自然资源部地理信息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只有不断加大标准地图有效供给,才能更好满足公众需求,遏制“问题地图”出现。同时,发布标准地图,提供权威、准确的公益性地图服务,有助于提升公众识别“问题地图”能力,提升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标准地图依据中国和世界各国国界线画法标准编制而成,可用于新闻宣传用图、书刊报纸插图、广告展示背景图、工艺品设计底图等,也可作为编制公开版地图的参考底图。社会公众可以免费浏览、下载标准地图,直接使用标准地图时需要标注审图号。参考地图是根据地图内容的系统性、实用性、现势性等特点,由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列入标准地图服务系统中。

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可提供359幅标准地图、4套自助制图底图、803幅参考地图。各省级地区均已开通标准地图服务,共提供9860幅标准地图,全国共提供标准地图、参考地图11022幅。

地图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目前,用户可通过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和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的标准地图服务系统免费浏览、下载标准地图,在线自助制作个性化地图。对地图内容编辑(包括放大、缩小和裁切)改动的,公开使用前需要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自助制图生成的地图,公开使用前需要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此外,也可以购买标注审图号的正规地图产品,或者向具备地图编制资质的测绘单位定制地图。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集成海量的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近年来得到广泛应用。截至2022年7月底,累计注册开发用户超过80.79万个,支撑应用超过73.18万个。

近年来,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地图管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2016年1月起施行的《地图管理条例》对地图编制主体、编制标准等作出规定,同时明确了地图审核范围、送审主体、审核内容和程序。

《地图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地图审核制度。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地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出版地图的,由出版单位送审;展示或者登载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的,由展示者或者登载者送审;进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进口者送审;进口属于出版物的地图,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口不属于出版物的地图或者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出口者送审;生产附着地图图形的产品的,由生产者送审。

委员建议设立“国家版图日”

“规范使用地图,必须加强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李朋德表示。

早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李朋德等32名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设立“国家版图日”促进地图管理》的提案,这已是他连续三年为设立“国家版图日”呼吁了。

32名委员联名提案指出,国家版图具有法定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地图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应当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

“地图事,无小事”。委员们认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地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化地图的应用无所不在,制作地图的技术门槛大大下降,错绘国界线、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问题地图”不仅存在且快速传播,还有地图登载了涉密的内容,损害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在不断提升,但宣传教育还是很有局限性,依然存在着宣传的平台不宽、影响不大、覆盖面不广、送达率不高等问题,对“问题地图”的辨别能力不足。应该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创新方式,进一步提升地图依法管理和规范应用。

为此,委员们联名建议设立“国家版图日”。可以参照“中国航天日”“交通安全日”等特殊纪念和宣传日的方式,打造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新平台,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公民全面了解国家版图知识、全面提高国家版图意识。同时,将国家版图知识纳入教材。利用开学第一课开展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并协同自然资源部门举办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真正让国家版图意识教育走进校园,促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

编辑:罗文

关键词:地图 国家 版图 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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