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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怪鱼”鳄雀鳝!

——民盟陕西省委会呼吁警惕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危害

2022年09月22日 09:59  |  作者:路强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前不久河南汝州抽干湖水围捕鳄雀鳝的新闻,引发全民关注。在汝州鳄雀鳝事件之后,媒体又相继报道,北京、广东、湖南、山东、云南等多地也发现鳄雀鳝,发现地散布于小区景观水系、野外自然水体等多种场合,甚至有鳄雀鳝伤人的消息。

鳄雀鳝原产于北美洲,是一种淡水巨型食肉鱼,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几乎通吃,处在食物链顶端,一旦放到天然水域,会对水体生态系统带来灭顶之灾。“我国已成为世界上遭受生物入侵危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9月16日陕西省政协编发的社情民意信息中,民盟陕西省委员会疾呼:警惕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危害!

民盟陕西省委会在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我国外来物种入侵数量呈上升趋势,需要关注的外来生物种类繁多,远不止“怪鱼”鳄雀鳝一种,单是水生动物就有福寿螺、大鳄龟、巴西红耳龟等,还有多种外来有害植物、昆虫。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物种中,我国就有51种,并已造成逾2000亿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危害。

“然而截至目前,我国先后出台的数十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并没有从生物安全这一角度对外来生物入侵问题进行专门的控制和管理。”民盟陕西省委会认为,关于防控外来生物入侵这一问题,我国既缺乏针对性较强的法律制度保障,同时相关信息也缺乏有效地流通和整合。

“由于鳄雀鳝目前还不在我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内,相关法律也没有明确禁止售卖鳄雀鳝。在某网购平台搜索鳄雀鳝,并未搜出有效结果,但变换关键词后,仍能查到很多商家在售卖活体鳄雀鳝,销售量还很可观。”为此,民盟陕西省委会建议,建立销售登记核查制度。要求商家建立销售档案,以供后续核查鳄雀鳝去向;对无视法律法规肆意放生的行为,要严肃追查处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要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民盟陕西省委会还建议要加快推进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工作,抓紧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开展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技术培训,摸清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成立国家生物入侵信息中心,加快外来入侵物种摸底排查、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构建预警机制,提高防治外来有害物种响应速度和治理能力,对外来物种进行科学有效的风险评估,列出禁止传入的物种名录,建立其动态变化数据库。

民盟陕西省委会还特别强调,要尽快制定生物入侵防控的专门法律法规。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建议选择核心性专门立法模式,将各法律中涉及生物入侵问题归纳制定成一部专门的核心法律,以此来协调弥补空白,解决生物安全问题。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09月22日   第 06 版)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