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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印红:提高认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22年10月20日 09:3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通过粗浅地学习,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

一、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础是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认识水平。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以及政绩观的深刻变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内涵丰富的科学体系,凝结着对发展人类文明、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思考和洞见,为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是不发展、不作为,而是要通过高质量的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检验的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观与前瞻性,考验的是智慧、见证的是勇毅,彰显的是远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

三、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在“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要在规划中明确强化为美丽中国的生态安全留出空间,如为濒危物种保护留出栖息地和生境,为森林、草原、海洋、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留出空间等,守住人类活动的有形边界和无形边界,限制人类过度利用自然的不合理行为。

四、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加大保护自然的力度。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十年来,我国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和建设发展机制逐步完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应当继续大力投资自然,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

五、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在生态保护修复的理论与实践上实现转变。要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整体保护和科学修复。在实施策略上,从“单系统单要素”向“全系统全要素”,从“各自为政、单兵作战”向“统筹协同、集团作战”,从“注重数量”向“注重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

六、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着力推动生态美与百姓富相统一。要不断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加快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积极推进生态扶贫和乡村振兴,多地的积极探索已成为守绿换金、添绿增金的最佳实践。同时还需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让保护生态不吃亏、能受益。

七、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大力弘扬奋斗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就塞罕坝林场三代建设者感人事迹、甘肃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山西右玉生态奇迹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这一个个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中国故事,书写了“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动人篇章,展现了中国人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不懈努力和积极作为。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我们要深刻领会其中内涵,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作者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 人民政协报 》 ( 2022年10月20日   第 09 版)

编辑:马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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