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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年08月18日 14:05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报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人民政协报社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八、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民政协报社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人民政协报社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直属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中央级媒体机构。

主要职责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党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反映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履行职能的成果,传播党的声音、宣传政协履职情况、展示委员风采;编辑出版有《人民政协报》、《画界》杂志,开办人民政协网,推出政协号App、微信公众号矩阵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已形成报网端微全媒体传播格局,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增强。是人民政协开展工作的有益帮手、政协委员协商议政的重要参考、社会各界了解政协的重要窗口。

二、 机构设置

目前,报社有内设部门27个、驻地方记者站33个,直属企业2家,总计340多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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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9760.97万元(其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35.29万元),支出总计9760.9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7.22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以及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25.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96万元,占16.64%;事业收入5716.28万元,占64.0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483.50万元,占16.62%;其他收入240.95万元,占2.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76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4.56万元,占90.30%;项目支出685.34万元,占7.02%;经营支出261.08万元,占2.68%。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84.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84.9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39万元。

五、 一般公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4.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760.97万元的15.2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38.24万元,占22.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941.91万元,占63.43%;住房保障支出(类)204.81万元,占13.79%。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9.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105.71万元,为印刷费支出。

七、 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人民政协报社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6.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3.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3.1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6.04%。

八、 其他情况说明

2022年度人民政协报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公开07表、公开08表、公开09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指出版发行支出。

十一、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编辑:王亦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