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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陈丽梅: 建议将家庭教育指导列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2024年01月28日 19:2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人民政协网南宁1月25日电(记者 肖亮升 付振强 刘佳政 满达呼 刘冠雄)“学校和教师在家庭教育工作中担任着重要角色,但鼓励和引导学校和教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仅凭热爱、单靠自觉远远不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现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委员、来宾市妇联主席陈丽梅表示,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因缺乏制度上的鼓励和支持,部分学校和教师在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中仍存在用“家长会”替代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一线教师对家庭教育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参差不齐、参与家庭教育指导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据了解,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教育系统的家庭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 年)》也提出,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家庭教育工作管理,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推进家校、家园共育的重要方式,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

如何进一步引导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家长学校工作形成规范,进一步促进一线教师更加关注家校共育?陈丽梅建议,应进一步将家庭教育指导列入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在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中增加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把“软任务”变成“硬要求”,把职称评定从以前的结果审核变成日常考核,推动全区家庭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如在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增加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等。教师每学年至少讲授家长学校公开课1次,家访成效显著;校长 (副校长)办好家长学校,协同育人效果显著,每学年至少参加2次家校共育活动等。”陈丽梅说。


编辑:付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