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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齐抓共管净化农资市场

2024年03月15日 14:07  |  作者:崔建玲  |  来源:农民日报 分享到: 

云南齐抓共管净化农资市场

农业农村部派出10个调研指导组分赴地方开展农资打假工作调研。图为指导组在云南农资市场调研。 粘昊菲 摄

在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斗南农资市场,由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禁限用农药名录”清单,醒目地贴在墙上。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刘俊骏介绍,为增强农资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农业生产者安全用药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云南省要求在生产企业农资库房、生产基地、农资经营门店张贴宣传单、悬挂标语,贴“禁限用农药名录”清单等。

近年来,云南省明确政府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加强源头和过程监管、执法检查,全力为农户提供安全、放心农资。

明确责任,才能守土有责、守土负责。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制定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明晰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曲靖市下设种子、农药、肥料等3个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落实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两项主责。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和主要农资管理负责人签订了农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各项日常工作。“我们与农资经营企业签订依法经营责任书56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陆良县农业农村局张丽芬局长表示。

为便于管理,云南省建立统一的农资市场,集中经营。昆明市呈贡区共有268家农药经营店,其中三分之二集中在农资市场。斗南农资交易市场共有71家农药经营店,监管部门每月集中开展巡查检查,向经营主体发放告知书、“明白纸”。

同时,严格准入机制,从源头规范农药化肥生产经营秩序。明晰登记、生产、经营准入硬条件,严格对照条件,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对限用农药实施更严格的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经营者数量。宜良县204家农药经营店,仅有1家有限用农药经营权;曲靖市陆良县521家农药经营店,仅有16家有限用农药经营权。对于没有限用农药经营权的经营主体,要求在“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写明“农药(限制性使用农药除外)”。

陆良县农药经营人员做到了依法持证上岗。“2023年,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公示三个程序,由昆明立新职业培训学校在陆良县开展农药经营上岗证培训,共培训学员90人,经考试全部取得合格证,农业农村局派人全程监督。”陆良县农业农村局王鸿副局长表示。

在农资打假过程中,云南省做到监管有的放矢,以九大高原湖泊、豇豆主要种植区域为重点,以各地常用的、往年出现过质量问题的农药肥料为重点产品,开展农药肥料产品抽检。目前,已抽检农药样品480个、合格率96%,抽检肥料样品500个、合格率86%,针对不合格样品,组织各地依法开展查处。

对种子实行全程追溯。“规范经销户进货渠道和票据管理,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门店种子经营网上备案登记和种子追溯体系,做到种子从生产、销售到播种有据可查。”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赵斌表示。

智慧化手段让监管更高效。陆良县安排专人指导农药经营户使用云南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录入农药进销存台账。通过平台查询,截至去年12月26日,全县店铺数521个,确认数521个,确认率为100%;活跃店铺数507个,活跃率为97.31%。

云南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云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省级和全省各州(市)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专门设立种子打假举报电话,开通厅长信箱、公众咨询留言等多元化举报通道,加大打击假劣农资信息来源,增强农资打假的精准度和震慑力。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