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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印发饲草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

2024年03月25日 09:36  |  作者:孙海玲  |  来源:农民日报 分享到: 

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孙海玲)为统筹协调草原生态保护和草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的《青海省饲草产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日前经青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6年,全省饲草产业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以燕麦为主的优质饲草季节性供给能力稳定提升,规模化饲草生产主体比例适度增长,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运营水平稳步提高。燕麦三级良繁体系、饲草“种收加储用”全程设施装备基础逐步夯实;饲草储备配送和质量评价能力有效提升;“有力的本土生产+有序的外部补充”供应体系逐步建立;草畜联动深度融合,天然草场放牧压力得到进一步缓解。力争饲草种植面积和鲜草产量分别由2022年的230万亩、475万吨扩增到240万亩、490万吨以上。饲用燕麦优质主推品种良种繁育面积稳定在5万亩,年供种量1万吨以上。豆禾混播良种良技示范推广面积达到20万亩。培育壮大500亩以上规模化饲草基地150个、饲草种植加工龙头企业10个。建立万吨区域集散配送中心3个。

《行动方案》从优化产业布局、构建良繁体系、推进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主体、增强科技支撑、促进草畜循环、打造区域品牌7个方面,确定了今后3年青海省饲草产业发展的思路和主要任务。《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加强项目资金统筹,利用好财政支农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涉农资金,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化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实施一批饲草产业和草牧业工程项目。

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林草和水利部门,分工协作指导各地在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前提下,坚持“宜草则草、应种尽种”,整合撂荒地、未利用地、盐碱地等土地资源发展饲草种植,鼓励草田轮作、草带更新、间作复种。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饲草草种和产品质量监测,督促饲草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从饲草生产、加工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监控。


编辑:董雨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