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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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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7日 10:39  |  作者:徐艳红  |  来源:人民政协网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 徐艳红)本报3月20日10版、11版分别以《学生欺凌:一个需要有效应对的问题》《法律会纵容“少年恶魔”吗?》为题,对“邯郸初中生被杀埋尸案”背后的问题予以关切,社会反响强烈。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宁夏调研时表示,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应勇指出,“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之后,多个地方检察院通过官方账号发布视频称,“法不能向不法低头,正义永远不会缺席!”四川某监狱在官方账号上发布视频称,未成年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最高检的发声表明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袒护、不纵容、依法处理的态度。‘依法处理’,既要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犯罪人以刑事制裁,避免年龄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挡箭牌;也要依法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应有的诉讼权利,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如是说。

“最高检的表态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视和对法治原则的坚守。建议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法律服务机构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确保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得到全面、公正的处理,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另外,建议对视而不见、变相纵容的家长,以及不尽职不尽责的学校和老师追责。”北京市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沈腾说。 

编辑:位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