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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细化固体废物种类

明确废电池、废弃电子产品为可回收物

2024年04月11日 11:01  |  作者:王菡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

《目录》按照“五大种类、三级分类”的框架,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细分为35类200余种,基本实现了固体废物种类全覆盖,为后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

记者注意到,废电池、电池废料划分为可再生类固体废物: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废弃三元锂电池、废弃钴酸锂电池、废弃镍氢电池、废弃燃料电池等废电池,以及电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极片、废电芯、废粉末及浆料、边角料等。

其中废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划分为可回收物: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动力电池和家用电池,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废弃三元锂电池、废弃钴酸锂电池、废弃镍氢电池、废弃燃料电池等,不包括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铅蓄电池、废弃镍铬电池等。

同时,报废交通运输工具划分为大件垃圾: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报废船只、飞行器、报废汽车、新能源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及其零部件。

从事锂电池回收,对于危废类电池比如镍镉电池、铅酸电池必须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根据固废法规定,对于未按照规定处置危废的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或责令停业和关闭。

据介绍,《指南》旨在用于指导地方依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能力。《指南》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周期、时间、形式等要求和主要种类固体废物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将有利于地方更好地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记者 王菡娟)

编辑: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