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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委员:消除歧视才能打开艾滋病患者走向阳光的通道

2014年12月23日 16:09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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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体报道的四川省西充县一个艾滋病患儿遭村民集体决定驱逐出村的事件,让人感到震惊而痛心。此事不仅给我国的防艾工作蒙上了阴影,也再次表明,在我国消除社会对艾滋病的歧视任重而道远。

  社会对艾滋病的歧视、污名化一直存在。2009年发布的我国首个《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超过40%的受访艾滋病患者表示曾经遭受过歧视,有超过2/3的人表示家庭成员因为自己的感染状况而遭受歧视。社会歧视让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不敢生活在阳光下,也给防艾工作造成了很大阻力。

  歧视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艾滋病缺乏了解,甚至是无知。艾滋病是一种可防可治的慢性传染病,性传播、血液传播和母婴传播是其主要传播途径,一般的社交接触不会感染。为什么依然有这么多人“谈艾色变”?这说明,我们的防艾宣传还很缺乏,特别是在边远山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艾滋病零歧视”依然停留在嘴上。

  农民整体文化水平较低,传染病防控意识不强,可正是由于这些客观存在的困难,更要加强对他们的防艾宣传。根据国家卫计委资料,云南、广西、四川三个省份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占全国的45%。这些省份的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更应高度重视防艾工作,将普及艾滋病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有关部委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但事件中的艾滋病患儿入学等基本权利并未得到有效保障。这说明依法依规防艾仍然需要不断强化。

  今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说过一句话:让艾滋患者前行的路不再孤单。要想让这句话变为现实,消除对艾滋病的歧视是关键。为此

  特别呼吁:加强艾滋病知识的宣传,保障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就学、就医等基本权利,关爱、包容这一群体,打开他们走向阳光的通道。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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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

 

 

编辑:曾珂

关键词:艾滋病患者 消除歧视 艾滋病患儿遭村民集体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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