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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庸政懒政应有制度化惩戒措施

2015年04月14日 15:56 | 作者:郭文婧|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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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庸政、懒政以及官员不作为的认定尺度不好把握,治理停留在蜻蜓点水;惩戒上也没有真正动刀子、出重拳

  4月10日,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对忽视民生、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坚决问责,要“动刀子”“出重拳”、公开曝光,坚决追责!老百姓一直在勤劳奋斗,当干部的决不能为官不为!政策千条万条,不干就等于“白条”(4月13日《新京报》)。

  群众对庸政懒政的意见,并不比腐败小。拿着人民群众提供的俸禄不干事,说庸政懒政也算是一种腐败,一点儿不过分。但问题是,究竟该如何治理?之前,很多地方实际上也采取过治理措施,下发了专门的治理文件,甚至是成立“治庸办”“优化办”等专门机构,明列各种庸政懒政的具体表现,但是,治理的效果却并不十分理想。

  不少地方曾掀起过治庸风暴,也不可谓不铁腕,如山东宁津县曾经有7名“一把手”走上曝光台,药监局办公室副主任被撤职,新疆也曾将多个处室负责人免去现职,下派基层挂职锻炼或轮岗交流,武汉强调不管是谁追责都不搞下不为例。可正是因为没有长效机制,没能避免一阵风的宿命。

  究其原因,是因为我国目前很多地方都没有一套比较完整的规定、制度和处罚依据。于是,对于庸政懒政以及官员不作为的认定尺度不好把握,治理停留在蜻蜓点水层面;惩戒上也没有真正动刀子、出重拳,往往只是批评教育了事;监督上也没有公开,多是内部处理,群众感知不强;时间上持续性不够,整治完了就算了。

  对症下药,法治社会治理庸政懒政也需要制度先行,这样才能构建长效机制。其一,要立法明确官员作为和法定职责的标准和要求,比如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其二,官员的行为要更加公开透明地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比如像法院实行司法案件管理全流程的公开;其三,要有看得见的考核惩戒,依法依规追责到底。

  在这方面,国外很多做法是值得借鉴的。在制度上,出台国家层面的公务员职责法、公职人员道德法、《公务员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制定针对每个岗位的《行为指南》《规范手册》等。在机制上,设立专门的道德官员,进行绩效考核,鼓励媒体监督。在激励机制上,做得好升职加薪,做得不好要惩戒、解聘。

  治理庸政懒政,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说简单,是因为已经有了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各地的治庸风暴也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治理成功。说难,是因为庸政懒政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与竞争短缺、问责短路、考评短腿等都密切关联,要从根本上治理,就需要简政放权、干部选拔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

  要对庸政懒政出重拳,最重要的就是立规矩,要用法律的形式让公务员不得不作为、不得不担当;要动刀子,就必须拿出零容忍的姿态,通过严格执法,让制度和法律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期待,在李克强总理的强力推进下,治理庸政懒政,不再是雷声大、雨点小,不再是关起门来进行,不再是一阵风。

编辑:水灵

关键词:庸政 懒政 制度化 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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