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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流程

2015年08月10日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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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料准备与申报。1)签署协议(表明为自愿参与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申报主体为游线节点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的指定部门。为便于操作,一般由县、区级政府或政府指定委托的相关部门申报。跨地区的遗产地或游线不便分割者,可由地级市申报。(2)申报单位填写《徐霞客游线标志地认证申请表》(可用更多附页说明情况并成册)。

  2.办公室受理。办公室接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形式认证,邀约顾问团成员至少1人进行初审并给予反馈指导。

  3.实地考察。材料受理通过后,由办公室邀请5位顾问团成员(专家委员会成员3+推进委员会成员1+精神弘扬委员会成员1人)组成考察小组作实地考察,听取申报单位报告,现场考证,并向地方政府反馈意见。

  4.终审表决。第二年4-5月,办公室将组织申报地政府代表现场介绍情况并答辩(可使用PPT),顾问团组成评审委员会合议并现场表决。

  5.颁发证书、提出要求、对外宣传。1)安排嘉宾向标志地政府颁发证书;2向申报地提出《进一步推动徐霞客游线遗产保护和弘扬徐霞客精神》的相关要求;(3)统一对外宣传公示。

编辑: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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