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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华

(1929—)

2014年09月17日 16:2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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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党组成员。

  安徽青阳人。1946年至1949年5月在上海第一印染厂艺徒训练班学习。 1949年2月在上海参加中国共产党。1949年至1952年先后在上海市军管会轻工业处、华东区纺织工业部任秘书。1952年至1960年任纺织工业部部长办公室秘书、部办公厅研究室干部(其间:1953年至195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函授专修科学习)。1960年至1971年任纺织工业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兼党组秘书(其间:1960年至196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修班学习;1963年至1965年在北京电视大学中文系学习)。1971年至1976年9月任轻工业部计划组负责人。1976年10月至1977年任中央赴上海工作组成员。1977年至1983年2月任上海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兼市计委主任,上海金山钢铁总厂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党委书记、政治委员。1983年至1990年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1990年至1993年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至1998年任国家计委主任、党组书记。1998年3月起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成员。是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陈锦华 党组 上海 学习 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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