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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贞:为中国法治建设大声鼓呼

2014年02月13日 10:55 | 作者:甄贞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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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全国政协委员甄贞;整理/本报记者杜军玲

  委员建言献策立足本职是基础。因为每个人最熟悉、最有调研基础的就是自己的专业和本职工作,最能在此发现问题,建议对策也最能提到点子上。当然,立足本职不是从部门利益出发,要站得层次更高一点,站在国家法制建设的高度上去想问题、做事情。

  2008年我刚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时,一位大学同学给我发了条祝贺短信,引用了林则徐名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鼓励我要敢讲真话、建真言。时间再倒回去5年,其实2003年我就开始当北京市政协委员了,那时虽并不十分清楚政协委员的职责,但由于我长时间搞学术研究,又在北京市担任过最基层的区人大代表,积累了一些建言献策方面的经验,如今能有市政协这样一个平台,我就要关注市里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到百姓民生和政府管理层面的问题,通过市政协这个渠道让管理者、执政者听到来自基层和民间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地改进工作。到成为全国政协委员时,这种想法就变成了一种自觉:要求自己每年至少要带三件提案上全国两会。

  为什么是三个提案?因为好不容易有机会提,总觉得一两个太少;可多了,又调研不过来,做事情总要有个轻重缓急。实际上从2008年到现在,每年的提案、发言,加上两会期间的小组联组活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研讨会、无党派界别的研讨会等,我都能提出四五个建议和意见。回忆这几年我提交的提案和建议,多数都有回应,效果还是不错的。

  2008年我提交了三件提案,其中《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提案》后来被评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优秀提案。

  2009年,我提交了《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的研究与立法的提案》、《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以轮岗交流代业务培训的提案》和《关于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立法建议的提案》。令人欣慰和振奋的是,这些提案不仅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而且有些已经转化为相应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在实践中得以实际执行。比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北京市检察机关已经逐步实现了部分基层的、一线的、普通的检察官到法院交流锻炼,检察机关健全完善规范了刑事和解的相关制度,2012年的刑诉法修改也以设立特别程序的方式吸收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2010年,我提出的“关于铁路法院、检察院回归司法体制之内”的呼吁,也得到了回应。2012年6月底,全国铁路法院、检察院回归到了属地司法体制之内。

  2011年,我提交的《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遏制刑讯逼供的建议》、《关于加强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建议》两件提案,得到了各界关注和媒体报道,其中相关立法建议,也在各方呼吁及积极向立法机关反映下,最终被刑诉法修正案所吸收和采纳。

  为什么这些提案都能取得好的效果,能让很多意见和建议从提案进入制度层面?我想,刚才的讲述里已经有些答案了。

  首先是注重积累,日常做好做足功课。我的电脑里存有各种文件夹,里面有许多都是社会热点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可能与我的本职工作、个人生活无关,但却是当下老百姓关注的、社会管理者关注的,我就会积极关注。

  其次,我一直强调要顺应大势。我的很多提案之所以能够发挥些作用,一些建议和意见能够被有关部门采纳,很多时候靠得并不是个人的一己之力,而是政协专委会、很多政协委员都在提,社会各界都在关注,大家的声音汇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合力,推动了问题的解决和事业的进步。

  第三,我的提案大多和我的本职工作相关。我觉得委员建言献策立足本职是基础。因为每个人最熟悉、最有调研基础的就是自己的专业和本职工作,我们最能在此发现问题,建议对策也最能提到点子上。当然,立足本职不是从部门利益出发,要站得层次更高一点,站在国家法制建设的高度上去想问题、做事情。

  最后,提案所提建议要符合实际、要有可操作性。建议对策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我始终强调对问题的研究解决要务实、贴近实践,解决之道要具有可操作性、强调本土化。我的提案都是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当中发现的问题,在展开相关调研的基础之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我要求自己所提的建议要有可操作性,要实实在在,让相关部门可接受。

  当年呼吁铁路法院、检察院回归司法体制内,是因为我当时在北京市检察院负责联系北京铁路检察分院和基层铁检院。我很清楚,很多铁路系统的大案要案之所以查办不出来,就跟企业与司法不分有关系。提交该提案之后,有一段时间,铁路法院、检察院回归司法体系内的工作处于进展缓慢的状态,而铁检系统由于人事冻结,处于两边都管不上的尴尬境地。怎么办?我想到刚当全国政协委员时,一位老委员给新任委员上培训课时讲过的参政议政经验:有的提案呼吁了很多年,只有坚持不懈地去提,最终才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这让我感触很深。所以,关于铁路检法两院回归司法体制内的提案,我又提了第二次。这可能也是唯一一件自己提了两次的提案。

  为了让提案更好地发挥作用,我的提案不是写完、提交上去就完事了,我会借助一切平台去介绍、宣传我的提案。现在,每年我还带两个博士生,参加不少学术研讨会。我会抓住一切机会,宣讲与提案相关的话题,增进大家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增进学生们对司法改革的关注,也增进大家对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认识。

  作为政协委员,我的很多履职内容离不开我的本职工作。反过来说,作为政协委员的履职,又对我的本职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为资深检察官,我非常关注司法官队伍的建设,多次呼吁加强法官、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我还特别关注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主张实行法官、检察官及辅助人员分类管理,对法官、检察官实行不同于普通公务员,符合司法工作规律和法律职业特点,职业明确、职责清晰、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的单独序列管理制度。我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作了《实行分类管理,促进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的大会发言,还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利用各种会议发言,接受媒体采访,不厌其烦地宣传自己的主张,现在这个主张也有了回应:分类管理列入国家司法改革重点任务之一。我国法官、检察官管理制度改革正有序向前推进。

  回顾这几年,作为全国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建议意见等形式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大声鼓与呼,可以说,我做到了。

编辑:罗韦

关键词:提案 建议 政协委员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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