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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作用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

2014年03月02日 09:59 | 作者:霍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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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问:现在到2020年全面完成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还有7年时间,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才能做到蹄疾步稳?是否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答:切实贯彻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需要在推出改革举措的同时谋划好法律的立改废工作,区分轻重缓急,加强组织协调,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

  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任期内的立法规划和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在70多件立法项目中,有50多件已经列入了立法规划或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承担起草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要求,抓紧相关立法工作。20来件未列入规划或计划的多数是修改法律的项目,建议有关方面根据改革进程加紧研究起草工作,及时提出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

  问:如何理解法律和配套法规的关系?

  答:这个问题很重要。前面提到,当前,配套法规不健全依然是继续完善法律体系和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一个突出问题。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立法方面的任务,需要统筹研究各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涉及法律的,我们将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努力使法律规定更细化,做到能明确则明确、能具体则具体,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配套法规作用的认识,继续加强配套法规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努力做到配套法规与法律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实施,确保改革提出的立法任务落实到位。

  问:从立法机关工作的角度,您对下一步工作有那些建议?

  答: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各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参加单位在研究确定有关工作安排和重要改革实施方案时,需要同步考虑涉及的立法工作,同步推进相关立法项目。当前,需要各方面、各部门抓紧研究论证各项改革任务迫切需要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及配套法规,及时提出立法建议,加快起草进度,抓紧出台。

  立法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立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职能,跟踪督促立法起草工作,根据改革进程及时提出调整立法工作安排的建议,重点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立法项目尽快出台。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编辑:顾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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