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推荐 推荐

中纪委:查处220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年04月14日 10:15 |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黑龙江省

  黑龙江通报4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年3月,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4个,处理8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0人。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其他方面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

1. 王春波,男,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 田堃,男,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 孙庆才,男,桦南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4. 于维滨,男,林口县水务局水资源保护办主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 安秀哲,男,林口县水务局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 马柏龙,男,哈尔滨市国税局总会计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 关国龙,男,巴彦县巴彦港镇金星村干部,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 杨海,男,依兰县愚公乡西湖景村会计,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 潘继春,男,依兰县道台桥镇六合村党支部书记,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 李秋彬,男,肇源县三站镇宏昌村干部,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 李国亮,男,五常市营城子乡靠河村村委会主任,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 李峰,男,鹤岗市绥滨县福兴乡福兴村党支部书记,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3. 战英,女,鸡西市城子河区晨兴中学校长,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4. 王荣,男,五常市常堡乡四道岗村治安员,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 刘金伟,男,兰西县红星武家村会计,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 刘常波,男,同江市三村镇四村村委会主任,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7. 鲁晓东,男,克东县宝泉镇德胜村村长,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8. 孙伟,女,杜蒙县人民医院核算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9. 单秀英,女,双城市城管执法局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0. 金国才,男,双城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1. 王颖,女,双城市畜牧局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2. 高爽,女,双城市人社局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3. 梁立娟,女,双城市药监局监督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4. 刘东兴,男,双城市人社局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5. 刘洋,女,双城市委宣传部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6. 石剑伟,男,双城市人社局股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7. 王艳丽,女,双城市建设局股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8. 侯秀岩,女,双城市林业局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9. 席庆淼,女,双城市药监局监督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0. 马小兵,男,双城市统计局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1. 徐征辉,女,双城市老龄委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2. 张启迪,女,双城市人民政府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服务中心科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3. 臧淑欣,女,哈尔滨市呼兰区发展改革局科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4. 曹凤琴,女,鸡西市鸡冠区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5. 李海民,男,讷河市公安局第一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6. 刘永君,男,七台河市新兴区棚改办聘用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3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7. 鞠伟,男,哈尔滨市国资委副主任,违规接受私人安排旅游,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8. 周彦喜,男,巴彦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金,2014年3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9. 马晓峰,男,依兰县交警大队民警,违规接受吃请,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0. 王洪军,男,尚志市教育局局长,违规核销职工福利、土特产品,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处分 警告 违反 党内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