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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试点教师轮转 促教育均衡发展

2014年04月16日 08:44 | 作者:钟自炜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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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阅读】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福州市自2009年以来,试点县管校用,推动教师校际交流。效果如何?好学校的教师在差学校能安心工作吗?记者实地进行了探访。

  上个月,福州市台江区宁化小学六年级三班的学生林与飞发现班级有了新变化。“我们班又新来了一位语文老师,今天的写作课他带着我们到教室外看下雨,特别有意思。”放学后,林与飞迫不及待地和来接自己的妈妈徐春花分享。

  从一年级起,林与飞所在的班级已经轮换了四位老师。教师的流动源自福州自2009年开始的县管校用教师校际交流。“当年9月起,我们在福州台江区与闽侯县进行试点。”福州市教育局局长郑勇介绍。

 

  试点:片区管理 教师轮岗

  福州市规定,凡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教师原则上都要进行交流,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也要进行交流。

  交流方式分为双向选择交流、跨片竞岗交流、对口协作交流等。“最主要的是中心学校与普通学校、平原学校与山区学校之间的交流。”郑勇说。

  为了保证校际交流的可操作性,福州市特别实行了“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的片区管理模式。其中,台江区将中小学划分为5个片区,闽侯县则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区域。同时,每个片区由一个中心校校长作为召集人,负责片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教师的人事关系由片区直接管理,这从根本上打通了流动的屏障。”郑勇说,“教师校际交流主要在学区和片区内展开,也不会给教师生活上造成过多不便。”

  据统计,2009至2012年,福州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人数达2592人。2013至2014学年,教师交流人数达3057人,占应交流人数13.5%。

  像林与飞这样,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换了四位老师,会不会影响教学的持续性?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正常的教学模式,从低年级升至高年级时,本来就会调整教师,并非因为轮岗造成教师更替频繁。而且试点规定要求教师必须在新学校工作至少满两年,才能进行第二轮交流。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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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师 交流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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