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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报名减肥班 方案竟是别吃饭

2014年04月23日 10:22 | 作者:陈郁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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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最终退2000元

  江小姐说,尽管如此的“魔鬼式”减肥,她的体重也就才减下来了三四斤。近日,江小姐向美容院提出退款。

  “江小姐的遭遇是个案,我们正在想办法。”面对江小姐的投诉,这家美容院的负责人辩解称,他们的减肥内容是有按摩和食谱减肥两者合一的,虽然当时承诺了减肥效果,但减肥周期都是因人而异的。

  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在江小姐所签订的减肥项目合同中,商家的格式合同虽然对最终效果进行了相应约定,但是多长时间能达到效果并没有明确。商家还特别用了一行小字标注:“如果消费者不严格按照减肥项目内容来执行,达不到减肥效果应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显然商家在有意规避自己的责任。”负责调解该起投诉的南京江宁区科学园消协工作人员武良健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在工商部门的多次调解下,被诉方终于同意按照时间进度退给江小姐余款2000元。

  消协提醒

  商家口头承诺应形成文字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往年投诉的规律,每年夏天都是减肥产品或服务被投诉的高峰期。对此,南京江宁区科学园消协发出提醒,商家事前的承诺总是天花乱坠、让人心动,但事后却找尽借口推卸责任。

  消费者在投入了金钱和精力后,却没有收到预期效果,甚至因为药物的使用和一些不恰当的方法,身心受到伤害,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减肥机构或健身会所时,应将商家口头承诺形成书面文字,在进行美容、抽脂、塑形、减肥等消费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理性对待商家的承诺。(扬子晚报记者 陈郁 通讯员 江工科)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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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减肥 吃饭 美容院 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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