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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正当其时

“谁污染、谁治理”思路受到挑战

2014年05月19日 10:04 | 作者:李静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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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环境监管最关键

  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今年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提案,就具体的实施提出建议:为解决治污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建议国家从排污收费、专项污染治理资金、国有资产拍卖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设立清洁水和清洁空气基金,每个基金500亿元规模。前期通过试点运行方式,在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治理领域选择10—20家企业进行试点,在获得较好的反馈效果后再大范围推广;为避免出现因第三方治理市场低价恶性竞争,按照行业污染治理的平均成本和运营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由政府制定工业污染治理的门槛价格;为消除排污企业对环保公司能否保证治污效果以及环保公司对排污企业能否及时足额付费的担忧,建议借鉴房地产中介交易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中介支付机构;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建议政府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环保公司的运营成效,对未能达标排放的环保公司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于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的环保公司,将其列入负面清单。

  文一波则提出,在环境治理方面,应改变传统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方式,而是采取以奖代补。比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采取合同减排服务模式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初期可利用财政资金进行奖励。与此同时,针对某些重点领域,如电厂脱硫脱硝、大型企业污染委托治理等,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但在王世汶看来,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最重要的是做好环境污染治理的监管。“只有监管真正严格起来,才会催生出市场需求,需求的大小决定了产业的规模和前景。如果监管到位了,处罚足够严厉,企业无法偷排或者闲置环保设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也就起来了。”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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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治理 污染 企业 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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