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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改革精神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2014年06月04日 09:18 | 作者:胡新兵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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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改革精神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政协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这一重要论述,对于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职取得新成效、事业开创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在新中国65年的发展实践中得到了历史检验、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弥足珍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果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迫切要求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

  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改革是新时期的鲜明特色和时代主题。与改革创新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人民政协也要与时俱进,以改革精神推进理论、制度和工作创新,始终保持旺盛活力,锐意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发扬改革精神,底线要坚守不移。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相统一,凝心聚力,巩固最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得到最广泛的思想认同。发扬改革精神,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开阔的思路、务实的作风、生动的实践,丰富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内容、充实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内涵。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培育民主风尚,树立进取精神,落实实干要求,既推动顶层设计,加强对政协履职工作的指导,更要积极实践探索,进一步推动制度机制建设。发扬改革精神,要维护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人民政协是社会各界参与治国理政的重要渠道和平台。人民政协要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各界委员发表意见,依法行使话语权,合力营造民主和谐的社会氛围。

  人民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要着力做好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这篇大文章。俞正声主席在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就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把握团结民主主题、搭建协商民主平台、提升议政建言质量、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推进履职“三化”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这是适应新形势对人民政协在新时期开展履职工作指出的新方向、提出的新要求。政协组织要深刻理解俞正声主席讲话精神,抓住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这个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履职能力现代化。近年来,各地政协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实践非常丰富,也取得了良好成效。要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的要求,努力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上下功夫、创新举、求突破。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政协)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现代化 改革 精神 政协 人民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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