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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空白”亟待纠正

专家建议建立绩效评价机制

2014年06月19日 08:49 | 作者:方问禹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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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对于上述情况,业内专家建议,进一步建立全方位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指导公共服务评价,也让后续流程监督有据可依。

  一是将受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作为定价的重要参考。多位专家学者认为,公众是公共服务的直接受益对象,其对服务质量有着直观感受,必须从制度设计上为公众参与服务监督创造条件。对于已购买的服务,要以公众意见作为评价服务质量好坏、对服务进行定价的重要依据。

  邓国胜认为,为最大限度的发挥消费者评判的效果,可根据评价结果建立服务提供主体诚信状况数据库。将提供服务的履约情况作为此后政府购买服务的参考,逐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建立对社会组织、机构的评级淘汰机制。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庄悦群建议,科学设定社工机构服务等级,建立社工机构层级管理、等级评定和淘汰退出机制,将社工机构服务经验、服务成绩、自律能力与机构评级、可承接项目规模挂钩,对优秀机构给予招投标加分等政策奖励,对连续评估不合格和违规的机构做降级甚至淘汰处理,逐步形成社工机构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是引进第三方参与考评。除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外,第三方机构也是提供公正绩效评价的重要力量。一些受访官员、专家学者认为,第三方机构可参与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内容选择、价格制定、效果评估到提升供给主体能力等全程。

  邓国胜举例说,英国是购买公共服务做得最成功的国家之一,在其成熟绩效评价体系中,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随着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推开,构建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培训机制,扩充第三方评估机构数量和社工专家团队,加大本土评估专家培育力度已刻不容缓。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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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服务 购买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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