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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沉睡”的公积金流动起来

2014年07月30日 09:34 | 作者:李宇嘉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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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解决额度荒

  如果公积金能够在全国层面进行统筹,调剂资金余缺,就像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借和银行间市场回购一样,则部分城市公积金“额度荒”、贷款难完全可以解决。目前,全国公积金闲置部分在2011年就超过了1万亿元。调剂资金余缺可以解决公积金存款低收益的问题,保护缴存者利益,打击地下非法提取。目前,公积金存款仅按1.89%的存款利率来计算,既跑不赢CPI,也跑不赢大众理财收益率,造成地下非法提取十分猖獗。而且,公积金能够跨地区流动,不仅能够将资金池做大,而且也将是我国政策性住房银行建立的一个契机。

  目前,住建部公积金司正在研究建立全国公积金中心之间的调剂中心,但制约公积金像银行资金一样流动的体制性、政策性因素很多。首先,该做法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违背。根据条例,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要想调剂各地公积金余缺,首先应该修法;其次,公积金中心是地方政府下设的一个政府性质的单位,都希望公积金在弥补社保不足上搭把手,保障房建设、大病救治、补充“低保”、缴学费等方面,公积金使用和提取的口子开得越来越大,地方政府不愿失去控制权。因此,必须要还原公积金在实现住房需求方面“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合作精神,隔离与地方政府其他社保支出的关系;最后,公积金以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来实现住房需求,本质上是“房改”不彻底的遗留物,或实物住房福利以货币的形式残留,必须要以财政出资和个人缴纳为基础来还原合作基金的性质,去行政化和聘请市场化的管理者。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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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积金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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