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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2座报刊亭遭强拆”?市容委:非“强拆”系“移改”

2014年08月19日 10:01 | 作者: 毛立军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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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报刊亭

 

  ▲占道的公共卫生间 拍摄时间:8月13日下午 拍摄地点:北京宣武门十字路口东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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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道的报刊亭 拍摄时间:8月14日中午 拍摄地点:北京西三环航天桥西北角。此路段为多路公交车停靠站,人员密集,人行道非常狭窄,占道的报刊亭严重影响行人的通行。

  原标题:违法违规的报刊亭应该清理

  近日,关于北京“72座报刊亭遭强拆”的报道引起媒体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北京市市政市容委8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了回应,称对72座报刊不存在“强拆”行为,是“移改”。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办副主任韩军介绍说:“经过我们的排查调查,报刊亭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些报刊亭设置在宽不足5米的街道,报刊亭箱体大于6米,占压盲道,占压市政管线等。”

  报刊亭既然存在这么多问题,那么,当初是怎样建造起来的?

  梳理有关报道得知,1993年,北京市政府开展了“为老百姓办实事”项目,报刊亭工程曾3次列入政府为市民办的60件实事。1999年、2000年进行大批量的集中建设。

  1999年,北京市政管委会《关于北京市书报亭建设有关问题协调的会议纪要》指出:“根据市领导的部署和要求,本市今年将建设800个新式书报亭,由市政管委组织协调落实”,这份会议纪要同时指出:“书报亭要设置在重要、繁华的街道和地区的较显著位置,以展示首都形象,切实发挥舆论宣传阵地的作用。”2000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了报刊零售亭的建设,并提出了共建原则。这就意味着,报刊亭的设立是政府部门牵头主导,批准设立的,具体到每一个报刊亭的选址和经营,并非个人行为,都经过了政府部门的审批。

  由此,很多人认为,报刊亭的建设是政府批准的,是“合法”占道。如今,在人们纷纷为报刊亭被“强拆”抱不平的时候,可否有人关注到它的建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否是政府好心办了违法的事。

  我们都知道,城市建设是以规划为依据的。而城市道路红线就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依据之一。所谓城市道路红线,是指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道路红线宽度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铺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和绿化带所需的宽度。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33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线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这里的“道路”不仅仅指机动车道,而是指道路控制红线内的所有部分。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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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违规报刊亭 报刊亭 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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